哈巴河华泰黄金有限责任公司活性炭采购招标公告

哈巴河华泰黄金有限责任公司活性炭采购招标公告

正文内容

哈巴河华泰黄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5月在新疆哈巴河县注册成立,是一家集采、选、冶一体化的国有控股矿业公司,年选矿量达40万吨,对活性炭的需求量较大,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备资质和能力的生产厂家、经销商前来投标。
1、物资采购标段划分及要求:
椰壳活性炭。其中一选厂:65吨;二选厂15吨。
标的物应符合的质量、技术标准名称及编号值:980mg/g,粒度6x10 目,强度 98%,产品符合国家《LY/T1125-1993 提取黄金用颗粒状活性炭》标准。
中标方应确保供应的物资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招标方要求。中标方对所供应的物资质量、品牌负责,如中标方供应假冒伪劣产品,招标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2、投标人资质审查及文件提交
2.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时间为2016年7月21日至2016年7月25日18:00时。
报名时审查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质量管理认证证书、行业许可证,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投标产品的生产、销售、运输等许可证,以及其它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资质审查结束后,原件返还,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招标单位存档。
2.2、投标人资质要求
2.2.1具有生产企业法人资格,或具有经营企业(个体)法人资格,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独立承担货物供应过程中的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2.2.2具有与投标项目相匹配的技术、装备、制造条件以及产品质量、成本管控体系的生产型企业,或具有服务、管理和资源优势的经营性企业(个体)。
2.2.3具有便捷的运输条件和能力,确保物资质量稳定,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能够到达招标人使用现场服务。
2.2.4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2.2.5因违反国家和招标人有关规定或因产品质量、履约不及时等问题被招标人解除合同的供应商及涉及质量或其他问题正在被调查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投标文件内容:
2.3.1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投标人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交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3.2企业简介:
生产企业:介绍成立时间、机构设置、技术力量、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制造产品范围、生产规模,2013-2015年度向国内知名矿山企业提供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合同或结算凭证)。
经营企业(个体):介绍成立时间、经营范围,2013-2015年度向国内知名矿山企业提供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合同或结算凭证)。
2.3.3技术文件:产品的说明书、产品执行标准与检验标准号、相关技术参数等。
2.3.4投标人提供工商部门和人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5售后服务与承诺的条款。
2.3.6其他文件或说明
2.3.7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核对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2.4、投标文件递交:
2.4.1竞标前现场复验资质文件原件。
2.4.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25日12:00时。以现场接收时间为准。
2.4.3 投标文件的递交:
装订:投标文件按上述的顺序打印装订成册,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不接收活页装订投标文件。
地址:新疆哈巴河县萨尔布拉克镇华泰公司
单位:哈巴河华泰黄金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纪晓斌
联系电话:****-*******181*****688
3、投标文件的审查和评估
3.1、评标
3.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单位组织有关方面的代表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华泰公司有关方面的经济、技术专家组成。
3.2、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3.2.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则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若大写与小写不符,则以大写金额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废除。
3.2.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3.2.3重大偏离系指影响到合同项下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合理的竞争地位。
3.3、对投标文件的评估
3.3.1评标委员会将对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
3.3.2评标的主要内容是:设备的技术参数、设备质量和价格、设备性能、互换性及标准、设备先进性、可靠性、寿命、交货期、运输条件、售后服务、零配件供应、企业信誉,以及付款条件、售后服务及承诺。
3.3.3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内容及评标原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择中标单位。
3.4、评标原则及评标办法和标准
3.4.1采用企业实力、产品质量保证和价格评估原则:
投标设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良好的技术服务、企业信誉及实力;
报价合理,对买方最为有利;
在买方承受能力内,性能及价格比最为合理。
3.4.2低价是基于各种评标因素综合评估确定的,它并不一定是最低报价的中标,是确保质量前提下的报价。
3.4.3评标办法和标准
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
1最终报价40评审基准价的确定:
评审基准价为公司预算单价。
当供应商的报价等于基准价得基本分40分。
报价每高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在基本分基础上扣0.5分,最多扣5分。报价每低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在基本分基础上加0.3分,最多加5分。
2企业综合实力171、注册资金(5分)。投标企业按注册资金高低排序,1-5分;报价大于注册资本5倍,0分。
2、销售业绩(10分)。在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有供货业绩,10分;有类似选矿供货业绩5分;无业绩,0分。(附合同复印件)。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分)。有,2分;无,0分。
3标的整体性能151、产品性能(5分)。产品能很好地满足投标货物要求,充分考虑使用现场环境条件,2-5分;技术一般,但能满足使用要求,1-2分;不满足使用要求,0分。
2、现场答疑(10分)。根据现场答疑情况是否能准确反应货物性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1-10分。
4交货期8响应谈判文件要求,8分;不响应谈判文件要求,0分。
5付款方式15响应谈判文件要求,15分;部分响应谈判文件要求,2-5分;不响应谈判文件要求,0分。
6售后服务51、售后服务机构设置(3分)。在使用单位当地或就近有售后服务机构(对进口产品,有0EM许可或是厂家代理销售商),2.5-4分;当地或就近没有售后服务机构,根据厂家服务队伍建设或其他省份服务机构情况,0.1-2.5分。
2、售后服务状况(2分)。根据是否能提供产品使用单位出具的售后服务良好证明、售后服务承诺表述是否完整全面并满足使用方要求,0.1-2分;无,0分。
合计100分

说明:1、由评委进行打分后进行算数平均,得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当出现分值相同情况时,则最终报价低者优先。2、评委人数为7人以上(含7人)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综合得分。
3.4.4、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是书面的,但并不排除邀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某些方面的内容作进一步协商的可能。
3.4.5、保密
3.4.5.1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3.4.5.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非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妥善的包装密封,分别在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1.2如果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4.1.3投标人还应将投标文件正本里已填好的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明细表装入一个单独密封的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放入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4.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2.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单位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可邮寄或派人送交。
4.2.2招标单位可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因此,已规定的招标单位和投标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投标截止日期履行。
4.2.3电报、电话和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4.3、迟交的投标文件
4.3.1招标单位将拒绝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4.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4.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
4.4.2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4.4.3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单位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5、投标报价方式:
5.1报价单位:元/吨。
5.2以上竞标价均为送货到招标人使用现场价格。
5.3招标方物资使用地:
为华泰公司一选厂车间。
5.4华泰公司一区距离哈巴河县城约60公里。
6、竞标
6.1竞标时间:2016年7月27日10:00时。
6.2竞标地点:哈巴河华泰黄金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3资质审查及参与竞标人员:
6.4招标人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人公司领导、相关部室、物资使用单位人员组成。招标人资质审查小组,对参加竞标单位资质进行复审。
6.5招标人招标领导小组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现场竞标情况,综合考虑有实力、质量有保证、供货及时、售后服务好的竞标单位为合格供应商。
6.6竞标基价及原则:
招标人根据竞标人递交的竞标报价研究讨论确定中标单位,以低价中标为原则。
7、合同的授予:
7.1招标人根据现场竞标情况,确定1-2家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
7.2、合同主要条款:
7.2.1供货范围与价格:以实际中标物资和中标单价为准。
7.2.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双方约定使用条件。
7.2.3供货数量:80吨。
7.2.4交货期限:正式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7.2.5交货、运输方式:中标方负责运输至招标人使用地或仓库,运输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7.2.6验收与结算:
7.2.6.1货到招标人使用现场后,双方共同参与验收,合格物资入招标方使用人仓储库,办理入库手续。
7.2.6.2不支付预付款,甲方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后15日内将合同总金额的90%支付给乙方。
7.2.6.3质保金:双方约定预留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截止2017年6月30日)。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更换;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3日内不能更换的,由甲方安排进行更换,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合同约定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30天内,甲方将质保金无息支付给乙方。
7.2.7违约处理:
7.2.7.1因中标方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供货不及时造成招标人使用单位生产损失,中标方按照招标人损失进行赔偿。
7.2.7.2中标方应确保供应的物资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招标方要求。中标方对所供应的物资质量、品牌负责,如中标方供应假冒伪劣产品,招标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8、其它
8.1、 本次招标收取招标资料费用500元,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供货1个月后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于2016年7月25日18时前缴(汇)至招标人帐户,逾期未缴(汇)到者视为弃权。
开户名称:哈巴河华泰黄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哈巴河县支行营业部
帐 号:30-156*****0003170
纳税人识别号:********112602-X
8.2、因投标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费用由投标人自己负担。
8.3、所有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进入招标方供应商名录。





哈巴河华泰黄金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活性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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