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大众备件生产基地项目二期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468005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大众备件生产基地项目二期试验检测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折扣系数 1.0,招标人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大众备件生产基地项目二期试验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大众备件生产基地项目二期试验检测)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04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正文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广场 A4 栋 32 层开标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大众备件生产基地项目已由长汽车经发字〔2022〕
51 号、长汽车经发字〔2023〕30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及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期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大众备件生产基地项目二期试验检测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大众备生产基地项目二期,
二期焊装车间 17164.83㎡。二期涂装车间 11479.06㎡。二期办公楼 2 栋,建筑面积 21993.26
㎡,门卫室 51.6㎡以及配套场区工程等。
2.3 建设地点: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乙一路以南,华诚伟业以东,融展项目用地
以西,一汽物流停车场以北区域。
2.4 招标范围:完成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大众备件生产基地项目二期的试验检
测工作。
2.5 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市政工程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检测等检测内容。
2.6 服务标准:成果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2.7 检测报告提交周期:自项目开始至项目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
围应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
工程检测、民用建筑节能检测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财务状况良好;
3.5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6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近三年(2021 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
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 09 时至 2024 年 7 月 4 日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文件方式:
(1)投标人应在代理机构业务系统中点击下方链接注册完善投标人信息
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上述网址仅限电脑端浏览器使
用,手机等移动端无法使用)。请投标人尽快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2)注册成功后,将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招
标代理机构邮箱(2232574732@qq.com),邮件主题:招标编号+投标人全称。代理机构当日 16
时 00 分前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并将《购买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回复至
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交款后,将:⑴word 版《购买文件登记表》⑵签字扫描后
《购买文件登记表》⑶标书款汇款回执单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
必简写注明所参加项目的编号、款项用途、单位简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
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例:投标人简称+招标编号+文件费)。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号:4319018736108022400010617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7 月 18 日 9 时 30 分(北京
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广场 A4 栋 32 层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 7766 号
联系人:李晓程
电话:0431-80607121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广场 A4 栋 32 层招标部
联系人:周映乔、张娉婷
电话:0431-81852896
邮箱:2232574732@qq.com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 7766 号
联 系 人:李晓程
电 话:0431-806071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广场 A4 栋 32 层招标部
联 系 人: 周映乔、张娉婷
电 话: 0431-81852896
电子邮件: 223257473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