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雷鸣镇人民政府关于雷鸣镇山地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单位遴选公告
定安县雷鸣镇人民政府关于雷鸣镇山地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单位遴选公告
定安县雷鸣镇人民政府
关于雷鸣镇山地村美丽乡村
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单位遴选公告
为开展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我镇采取以公开竞价遴选的方式选择雷鸣镇山地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单位,现将遴选结算审核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雷鸣镇山地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二)业主单位:定安县雷鸣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为山地村委会,主要内容为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及绿化工程,亮化路灯、铺设彩砖、硬化文化广场庭院,建造挡土墙、大榕树池、排球篮球综合球场及配套健身器材等设施。
(四)项目预算:项目经费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总投资199万元。
二、项目性质及用途
承担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
三、资格要求
1.报名者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6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海南省定安县雷鸣镇文明路22号;
(三)报名时需提交材料:(1)企业简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2024年1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证明;(2)报价函、服务方案。
注:(1)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2)以上材料应胶装成册,密封。报价函、服务方案须独立密封;(3)报名资料须一次性提交齐全,后补不予接收;(4)报名资料须真实可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比选资格。
五、遴选方法
(1)参选单位不足3家的视为无效;
(2)招标人将在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中,择优选择1家承担该项工作,未入选的单位不另行通知;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898-********)
定安县雷鸣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5日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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