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申报2024年澄迈县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的通告
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申报2024年澄迈县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的通告
?为培育发展水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模式,推动水稻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提高水稻单产,促进我县域内水稻大面积均衡增产,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海南省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4〕1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本着扶优扶强的原则,现就申报2024年澄迈县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一)申报对象:2024年在本县域内开展水稻种植的种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证照齐全、章程齐全、财务台帐等管理规范的农业经营主体。
2、申报法人遵纪守法,无不良违法或违纪记录。
3、单季稻种植面积不低于50亩。
二、申报材料
(一)附件:2024年澄迈县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请表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复印件,种粮大户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土地流转合同、协议或土地承包证
三、项目扶持资金额及范围
(一)扶持资金:2024年安排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资金45万元重点支持2024年水稻单产提升。补助标准充分考虑产出和总投入情况,在单产提升前提下,补助资金按照每亩总投入成本的30%,最高不超过150元进行补助。
(二)扶持范围:扶持建立水稻单产提升示范区,推广优质品种、科学施肥、绿色防控、实施集约化育秧、机械化插秧、无人机飞防、机械化整地和机械化收割等水稻增产技术。
四、申报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携带以上相关材料,到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申请。经县农技中心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实地考察审核后,审批认定为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的实施主体。
五、有关要求
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天工作日内向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申报材料为农业企业(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加盖农业企业(公司)或合作社公章,种粮大户则需签名(摁手印),并于原件一致。
2.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3.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7月3日,逾期不受理。
4.咨询电话:0898-********,186*****087。
5.联系人:黄超。
6.申报材料报送地址: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南路1号农技中心办公室。
特此通告。
??????????????????????????????????????????????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6月27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