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南岸新城(漳浦海岸新城)开发展示中心设计招标公告
厦门港南岸新城(漳浦海岸新城)开发展示中心设计招标公告
厦门港南岸新城(漳浦海岸新城)项目开发展示中心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厦门港南岸新城(漳浦海岸新城)项目开发展示中心设计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6】E04201号)文批复,建设资金为自业主自筹解决,项目业主为滨海投资建设(福建)有限公司,委托项目招标人为 漳浦南太武滨海新区管委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厦门港南岸新城(漳浦海岸新城)项目开发展示中心设计;
2.2.建设地点:漳浦县前亭镇;
2.3.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14.6亩。建设钢结构展示中心一幢,总建筑面积约12000平米,主要建设:展厅约1200平米,厨房餐厅约3400平米,办公用房约900平米,宿舍约5100平米,公共面积约1400平米;
2.4.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120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厦门港南岸新城(漳浦海岸新城)项目开发展示中心建设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及后续服务(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内容);
2.5.2.招标内容:包含为完成本项目设计所有内容的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结构、幕墙、电气、给排水、中央空调、各类综合管线、电梯井、节能、消防、安防、智能化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建筑施工图设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后续服务等;
2.6设计周期要求:
2.6.1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提交优化后的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联审会后5日内提交修改后的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10日内提交经优化调整的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联审会后 5日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审查通过后2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稿且在40天内完成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审查。
2.6.2 后续服务阶段:从中标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归档备案止,服务内容包括设计文件的修改完善、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验收、归档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
2.7 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或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及要求:①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钢结构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资质、房屋钢结构专项工程设计资质、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资质及室内装饰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并应由建筑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07月21日至 2016 年07月25日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 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报名。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招标人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发布招标 公告,投标人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 数字证书登陆到企业业务系统(http://www.zzgcjyzx.com/zzhy)进行招标资料的下载。 注:投标人如需书面材料请至福建省漳浦县温馨家园2幢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伍万 元整(¥50000.00元);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 2016 年08月14日17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4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漳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绥西信用社
帐号名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9080 5250 6001 0000 0128 86
备注1: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银行帐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指定帐户导致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备注2:投标人电汇或转帐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招标编号:泉州建研漳招字[2016]014号,否则招标人无法辩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帐证明,由此造成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须将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放入资格审查申请材料中。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08月15日 8 时 30 分 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 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截止时间:2016 年08月15日 8 时 30 分前。
7.3 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8号—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6楼。
7.4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复印件。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持单位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原件校核)到场验证登记。
7.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 7.4 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6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 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若启用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南太武滨海新区管委会 ;
地址:漳浦县城青年路供销大厦五楼,邮编: 363200 ;
联系人: 陈先生 迟小姐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温馨家园2幢 ,邮编:363200;
电话: 180*****509 ,传真: ****-******* ;
联系人: 陈小姐 。
交易中心名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点: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8号—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6楼。
标签: 开发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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