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西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特种车辆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四川川西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特种车辆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四川川西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特种车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四川川西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特种车辆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经批准实施,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四川川西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实际发包人为四川仁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成德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负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和组织招标、评标活动,并处理与之相关事务,发包人负责拟特种车辆采购合同文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履行该合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特种车辆设备1批。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 本次招标范围为2024年特种车辆设备采购,共采购皮卡巡逻车6辆、30T拖吊车1辆、50T多功能清障车1辆、5T小拖背车2辆、25T平板背车1辆、电器维修工具车3辆、高空作业车1辆、洒水车1辆、牵引型平板设备2套、移动照明设备5套、巡查设备5套、抢险救护橡皮艇2辆、切割机1套、液压机1套、机电专用高空作业车3辆。其中:30T拖吊车、50T多功能清障车、5T小拖背车、25T平板背车、电器维修工具车、高空作业车、洒水车、牵引型平板设备、移动照明设备、巡查设备、抢险救护橡皮艇、切割机、液压机发包人为四川仁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机电专用高空作业车发包人为四川成德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TZC2024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注:如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制造商相关资料,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除皮卡巡逻车、电器维修工具车、牵引型平板设备、移动照明设备、巡查设备、抢险救护橡皮艇、切割机、液压机外),提供代理商相关资料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皮卡巡逻车、电器维修工具车可提供代理商与该产品国内一级经销商的意向购买协议,并同时提供该产品制造商对其一级经销商的授权书(一个国内一级经销商仅能与一家代理商签订签订意向购买协议,否则均无效)。

3.1.2投标设备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销售业绩总数量不低于3辆。

注:①类似项目是指:本标段招标范围内任意一种或几种车型的销售项目;②业绩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单个合同;③如投标人为制造商时,则应提供制造商的类似项目销售业绩;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则提供代理商或其代理的制造商的类似项目销售业绩或两者之和;④资料应提供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能体现相关合同签订时间、销售数量、销售车型等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涉及商业机密的,允许对价格有关栏目进行遮挡。若未出具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或所要求的信息描述不清晰的,该业绩不予认定。全文同。

3.1.3信誉要求:

①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②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③在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果有)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1.4其它要求:

①拟供同品牌同型号车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上有登载。

注:牵引型平板设备、移动照明设备、巡查设备、抢险救护橡皮艇、切割机、液压机进口车不需要提供登载公告。

②若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一个制造商可授权多家代理参加投标,但相同型号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

注:皮卡巡逻车、电器维修工具车、牵引型平板设备、移动照明设备、巡查设备、抢险救护橡皮艇、切割机、液压机不受本条限制,即上述车辆允许投标人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皮卡巡逻车、电器维修工具车可提供代理商与该产品国内一级经销商的意向购买协议,并同时提供该产品制造商对其一级经销商的授权书(一个国内一级经销商仅能与一家代理商签订签订意向购买协议,否则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为:自2024年07月01日00时00分至2024年07月05日23时59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4.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四川川西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特种车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 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人需按照投标项目对应的子账号支付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用可在开标完成后根据需要开具电子发票。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包括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在内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及标书费用金额进行转账导致下载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4.4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7月17日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招标人定于2024年07月17日09 时 30 分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进行远程电子开标。

5.3 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川西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A区908号

联 系 人:龙老师

电 话:028-********

标签: 特种车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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