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拱墅区石桥街道“幸福石景善治桥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的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拱墅区石桥街道“幸福石景善治桥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的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拱墅区石桥街道“幸福石景 善治桥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6-28 10:06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了进一步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聚焦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需求,精准满足石桥街道精细化、专业化、多元化的公共服务需求,促进社会工作和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根据《杭州市拱墅区公益创投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拱民〔2022〕12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拱墅区石桥街道“幸福石景 善治桥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分类。本次可申报的项目分五种类型,共6个项目。其中社区治理服务类2个、为老服务类1个、双拥优抚类1个、社工关怀类1个、评估服务类1个。详见《2024年度杭州市拱墅区石桥街道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需求发布表》(附件1)。

2.项目资金来源。本次公益创投项目资金由街道财政资金资助。项目资金使用要求详见《2024年度杭州市拱墅区石桥街道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附件2)。

3.项目信息。项目背景、项目目标、申报条件、资助资金、服务对象、基本产出和项目实施地等单个项目详细信息,详见《2024年度杭州市拱墅区石桥街道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需求发布表》(附件1)。

4.项目管理。项目资金要遵循“合法性、专款专用和节俭高效”的原则,项目实施情况须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评估。

5.项目周期。项目自2024年9月1日开始,于2025年6月30日前结项;2025年7月开展项目结项检查、绩效评估。

二、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9日中午12:00止,逾期申报无效。

三、申报主体和条件

1.2024年3月31日(含)之前在本市(含注册地在本市的省级社会组织)范围内注册登记或在拱墅区石桥街道所辖社区登记备案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社会组织。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治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3.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健全的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不限)。

4.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参与项目申请的前两年内无违法记录,最近两年年检合格(2024年新成立社会组织除外),社会信誉良好。

5.具有相关专业人才组成的项目团队和较强的执行能力,有1名(含)以上专职工作人员(石桥街道辖区内社会组织除外),具备开展公益服务项目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

6.项目申报前需完成项目初步的需求调研和资源整合。

7.社会组织等级评估3A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曾经在石桥街道承接或组织开展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资格。

8.符合法律法规和项目申报需要的其它条件。

四、申报项目要求

1.本次项目的实施地域为拱墅区石桥街道及其所辖社区范围。

2.一家社会组织(包括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主体)原则上能申报两个项目。

3.政府及有关部门等针对同类组织或人群在2024年已经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安排了专项资金的(资助资金在本项目申报前已获得),本次创投不再重复支持。

4.本次创投评审分为初评(资格审查)、终评(采用现场陈述答辩、尽职调查等相结合的综合评审方式)、公示、立项、优化、签约等环节。通过初评(资格审查)的项目可以进入终评,按照竞争选择、优中选优方法,通过终评并经公示无异议后,项目成功立项,再经过项目优化,确认最终签约资助项目。后续事宜在初评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申报项目材料

1.《2024年度杭州市拱墅区石桥街道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附件2)。

2.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附带年检记录信息,2024年新成立社会组织除外)。

3.项目执行团队人员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2024年5月份专职工作人员社保缴纳清单(石桥街道辖区内的社会组织可免于提供)。

5.2022年以来承接过政府转移(委托或授权)职能以及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证明材料(含公益创投项目)。

6.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书复印件。

7.有项目自筹或配套资金的,提供自筹或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承诺书(项目经评审后承接,实际资助的项目资金将扣除承诺的等额配套资金)。

8.其他证明符合本次创投资格条件、项目要求的材料等。

其中,第1至第4项为必须报送的材料,第5至第8项可根据实际情况报送材料。

六、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一)电子材料报送

1.项目公告发布在拱墅区人民政府网站。

2.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E-Mail至:**********@qq.com,同时抄送至:**********@qq.com,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9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二)纸质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原件一式叁份,签字盖章)于2024年7月9日12:00前(工作日)送至拱墅区石桥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1031号石桥街道办事处3楼,联系电话:曹老师 182*****975 吕老师 180*****985)。

2.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都需要报送,未在规定时间前报送或材料缺失的视同未申报成功、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资格预审

1.石桥街道委托第三方对申报机构报送的基本材料的完整性、合理性、业务范围与项目的契合度等进行预审。

2.有以下情况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022年以来,承接市、区(县、市)、乡镇(街道)公益创投项目或类似公益项目等检查评估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年检结论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列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的;有将承接公益项目分包、转包行为的;有与国家法规政策或非营利组织宗旨相抵触的项目和活动等。

(四)项目承接

项目经过评审、公示后,资助有一定专业服务能力的申报单位承接。项目评审和项目承接等工作另发通知。

七、其他注意事项

请申报者认真、仔细阅读本申报公告。如因未详细阅读本申报公告导致提交材料不齐全而无法进行项目申报的,由项目申报方负全责。

本次创投项目申报工作组织方亦无义务必须告知申报方所提交材料是否齐全,仅以初审结果为准。

八、不明事项可联系咨询

综合咨询电话:曹老师 0571-********182*****975;吕老师 0571-********180*****985

九、项目申报在线咨询钉钉群

附件1.杭州市拱墅区石桥街道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需求发布表(2024发布稿)2024.6.25.pdf

附件1.杭州市拱墅区石桥街道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需求发布表(2024发布稿)2024.6.25.doc

附件2.2024年度杭州市拱墅区石桥街道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docx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

杭州市拱墅区石桥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024年6月25日

标签: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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