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人行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前段人行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WZB-2016-127
开标时间:2016-08-18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连江县马鼻镇村前村委员会
所属地区:

连江县马鼻镇S201省道村前段人行道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WZB-2016-1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马鼻镇S201省道村前段人行道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江县马鼻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会议纪要[2016]1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江县马鼻镇村前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连江县马鼻镇村前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S201省道村前路段。
2.2建设规模:连江县马鼻镇S201省道村前段人行道改造工程施工,工程控制价为*******元;
2.3招标范围及内容:起点桩号位于201省道K142+006村前村,终点桩号位于201省道K142+921处,改造长度0.915Km,S201省道旧路路面宽度为6.5米,本次主要改造内容为道路两侧人行道(宽2.3-3.5米)、路面排水工程及路灯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施工依据)。
2.4工期要求:90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建造师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注: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根据《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闽交建〔2015〕120号)的规定,在本次招标公告时企业信用考核评定为C级且还在信用处罚执行时限内的及企业信用考核评定为D级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7月22日至 2016 年7月2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 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二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代表处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纸质和电子光盘,含电子版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图纸)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8月18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代表处
6.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原始凭证原件等资料到场核验登记。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6.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为本工程施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招标人: 连江县马鼻镇村前村委员会
地址:连江县马鼻镇村前村,邮编: 350514
电子邮件: /
电话: 186*****599 ,传真: /
联系人: 瞿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邮编: 350001
电子邮件: fjrwzb@163.com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小林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帐户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004 9520 0980 0100 01。
注明用途: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RWZB-2016-127连江县马鼻镇S201省道村前段人行道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 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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