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商务和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关于长宁县2024年二、三、四季度消费券发放平台运营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长宁县商务和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关于长宁县2024年二、三、四季度消费券发放平台运营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营造浓厚消费氛围,按照《宜宾市商务局2024年宜宾市消费券工作方案》要求,拟发放长宁县2024年二、三、四季度消费券,现向全社会公开比选承担消费券发放的平台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单位

长宁县商务和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

宜宾融汇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

长宁县2024年二、三、四季度消费券发放平台运营服务项目

四、比选需求

消费券为通用券,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消费券发放平台1个,线下门店使用型(指消费者在线下实体门店通过出示消费券码,商家核销消费券)。

五、比选申请人需具备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发放平台或发放平台所属集团内其他子公司或与发放平台合作的支付业务板块公司,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或《支付业务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资质,且确保活动期间相关资质在有效期内;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近3年来在消费券发放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三)商务条件

1.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平台覆盖人群较广,使用平台的用户数量多,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平台支持消费券核销的商户可覆盖长宁全县,行业业态可同时覆盖零售、家居(家电)、餐饮三个重点消费领域,且能对商户按区域和行业业态进行有效管理。

2.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拥有强大的TPS系统处理能力,能够按照活动规则和全县消费券的发放、核销工作;能够及时识别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和大规模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发生,有效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维护政策严肃性。

3.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具备稳定得力的专业团队和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能够及时、妥善处理活动期间发生的客户投诉和出现的各种问题,避免造成负面舆情。

4.平台活动期间可配套自有资金并叠加商户优惠,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更好促进消费增长。

5.能够利用平台自有渠道配合开展活动宣传。扩大消费券政策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6.具备专业的数据支持服务能力。平台能够提供较为详尽的消费券发放、核销使用等相关监测数据。

7.能够自觉配合和服从政府部门管理监督,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能够在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规定时限内提供审计和绩效评价所需资料。(资料不限于消费者端和商家端消费券核销清单、每笔财政资金使用有效凭证等)。

六、领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自2024年04月24日09:30至2024年04月26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滨江华府7栋3楼现场获取。

本项目比选文件有偿获取,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现场获取:获取比选采购文件时,比选申请人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比选申请人提前填写《比选申请人报名登记表》,在获取采购文件时交于报名处。

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比选申请人信息;若因比选申请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比选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比选申请人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09:30(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书应该在比选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迟到的比选申请书将不予接收。

磋商地点: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滨江华府7栋3楼。

七、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长宁县商务和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

地  址:长宁县宋家坝工业园区

联系人:马老师

电  话:0831-*******

采购代理机构:宜宾融汇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滨江华府7栋3楼

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0831-*******

附件一: 报名登记表

报名登记表

项目编号(必填)


项目名称(必填)


单位名称(必填)

(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必填)


购买文件时间(必填)


包件号


联系人(必填)


单位固定电话


经办人移动电话(必填)


单位传真


电子邮箱(必填)


报名费用支付方式

微信□现金□     

注:微信转账时请备注公司简称

备注


附件二:

介绍信

宜宾融汇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兹介绍我公司(身份证号:),前往你处处理x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xxxxxxxx)的报名事宜,请与接洽!

xxxx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年月日

附: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营服务 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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