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南充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项目已进行了第一次环评公告,现环评工作已有初步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发[2013]103号)等的有关规定,为了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环评信息公布如下。

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南充危废废物综合处置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南充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
建设单位: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南充经济开发区
主要建设内容:废矿物油再生利用车间、焚烧车间、物化车间、固化车间、安全填埋场、管理及辅助设施的建设。项目的建设是落实国家节能政策、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为园区的健康发展创造了条件,有利于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项目的建设是落实国家节能政策、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为园区的健康发展创造了条件,有利于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污染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废矿物油再生利用处置废水、危险废物物化处置废水、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场渗滤液、车间、仓库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项目含重金属生产废水采取深度处理的处理工艺后全部回用,不外排;不含重金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标后送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常生产不会对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行过程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危废焚烧烟气。根据预测,本项目大气污染的范围和程度均较小,项目距离居民地等环境敏感点较远,无组织排放污染物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3)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实现综合利用及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噪声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优化总图布置,合理布局,并对高噪声源有针对性地采取降噪、隔声、消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运行后,项目区产生的噪声经厂房屏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项目附近200m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运行期噪声不会对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
总之,项目实施后,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环评提出的环保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外排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性影响,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在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不会对环境造成破坏。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含重金属生产废水采取深度处理的处理工艺后全部回用,不外排;不含重金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标后送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嘉陵江。
针对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公司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了有效的防渗措施,不会对区域内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危废焚烧烟气,项目锅炉烟气采取烟气急冷 干法脱酸 活性炭吸附 布袋除尘 两级洗涤脱酸 烟气再加热组合工艺处理后。项目外排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小,不会因项目建设而改变区域大气环境功能。
3)噪声控制措施:采用技术新、低噪音设备。对通风机房采取吸声、隔声材料,对通风机、引风机采用消音措施,对水泵安装减振装置。对各类机械进行定期检修,使其正常运转。厂界噪声可满足相关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实现综合利用及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项目的固废均实现了妥善处置或回用,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要点
1)项目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合,拟选厂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
2)项目从原料的选用,工艺装备技术,能耗、物耗、水耗指标,污染物产生,废物综合利用以及产品使用过程上均体现出清洁生产的原则,项目满足清洁生产要求。
3)项目建设拟采取的各类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和经济上合理可行,可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4)项目选址地周围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环境影响预测表明,项目运行对各外环境的影响小,不会造成环境质量超标,不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可行,可实现达标排放和控制风险,项目从环保角度可行。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政府相关部门及周边地区的民众、政府工作人员、环境保护人员等的意见。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现有区域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工程环评结论征求意见的主要形式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和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建设单位和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见下表。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名称 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南充市嘉陵区文峰大道南充经济开发区科技研发中心 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8号
邮政编码 637000 610064
联系电话 139*****240 ***-********
电子邮箱 ********0@qq.com hp2s4742@126.com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布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上表所列的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受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发布单位及时间如下:
建设单位: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二零一五年八月三日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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