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市场调研公告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市场调研公告

我院拟采购安检设备,现进行第二次市场调研。请有意向的公司按以下要求提交资料,提交的报价需要有支撑材料作为依据,各调研公司之间不得出现交叉关系。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拟在红花湖院区门(急)诊或住院部主要出入口安装通过式金属探测门及微剂量 X 射线安全检查设备,要求安检设备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二、公开征集信息时间: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4日

三、公开征集信息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下午5点

四、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9月

五、资料清单:

(一)附市场调研电子版,设备单套报价方案(含报价的佐证材料,如含发票或合同或成本说明等)。

(二)营业证照;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书(须有法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供应商名称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三)具有代表性的同类业绩的有效合同(可公开部分)加盖公章。

(四)提供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资格/资质类证书,质量标准/认证体系、技能/技术类证书、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获奖类证书等证明公司资质或技术能力的材料。

(五)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证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并截图);

(六)诚信参与调研及诚信报价承诺书(承诺报价的真实性和调研报价与投标价不会差异巨大)和认真对待本项目的承诺。

(七)关于不存在以下情形的承诺书/保证书: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以下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涉及围猎标的或陪标或围标的法律规定禁止的情况等;

六、参与调研公司在有效的公开征集时间内以自愿为原则主动向医院提供项目的相关信息,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盖章(无盖章或复印件章无效)。并将纸质资料交至总务科办公室。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0752-*******

提交地点:惠城区福康路9号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红花湖院区门诊大楼4楼总务科

七、说明:

本项目服务商仅针对中小企业。本调研公告仅为面向市场广泛征集项目相关技术、服务、价格等项目要素,并非正式采购,不代表任何采购行为。所提交的相关调研资料中如涉及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我院黑名单。我单位对所有参与调研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正式采购公告及详情请自行关注医院官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等。

附件: 1.市场调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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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诚信报价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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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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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检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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