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春新区教育局所属英才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春新区教育局所属英才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教育局所属英才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新区教育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申请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磋商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磋商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并于2024年07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QZC2024-026

2.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教育局所属英才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

5.采购需求:长春新区教育局所属英才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采购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1天内完工。

7.施工地点:长春新区英才学校。

8.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资质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3.2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本单位造价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申请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内申请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申请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申请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申请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6:00。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

3.方式:潜在申请人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按要求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8(大)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

3.方式: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申请人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时间解密成功。

投标操作流程:申请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申请人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申请人》进行投标操作。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申请人须自行考虑数字证书办理时限,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在开标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4.未密封完好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有效申请人不足法定个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在“政采云”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新区教育局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车城万达

联系方式:贾晶晶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贾晶晶

联系方式:0431-********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投诉方式:书面投诉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0431-********

5.“政采数金平台”联系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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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校舍维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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