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中学设备招标公告
第五中学设备招标公告
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武市教育体育局(灵武市第五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武市第五中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武市第五中学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瑞衡招标字【2016】第017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铭
项目联系电话:0951-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武市教育体育局(灵武市第五中学)
地址:灵武市
联系方式:0951-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晓静
代理机构地址: ****-*******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灵武市第五中学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武市教育体育局(灵武市第五中学)的委托,对灵武市第五中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1、项目名称:灵武市第五中学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单位:灵武市教育体育局(灵武市第五中学)
联系人:韩铭 联系电话:0951- *******
3、计划编号:灵财(采)*******号
4、招标编号:瑞衡招标字【2016】第017号
招标内容:
标段
项 目 名 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第一标段
课桌凳办公桌椅
项
1
33.216
第二标段
监控设备校园广播
项
1
18.232
第三标段
中学图书
项
1
30
第四标段
实验室设备、理化生地理数学
项
1
42.4656
第五标段
信息技术设备
项
1
225.976
第六标段
音体美设备
项
1
23.8192
合计
373.7088
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7.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
7.3 由投标人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7.4 提供近期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5投标人须提供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如生产厂家直接投标可不提供;
7.6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电子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7投标人须在宁夏本地有售后服务机构和技术人员;
7.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方式:
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1日至2016年7月27日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ycsggzy.cn)报名,报名时要求上传相应资质影印件(pdf图形格式)。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宁夏神州好易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②招标文件的获取: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③投标人须在投标现场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凭收据参加投标,未缴纳购买《招标文件》款的概不接受投标。
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8月10日下午9:00-9:30
10、开标时间:2016年8月 10日下午9:30
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银川市民大厅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7楼(金凤区阅海中央商务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12、招标代理公司: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何晓静 电话:0951-6738306
电子邮箱:rhzb_office@163.com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银川投资大厦13层006室
13、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6年8月9日下午17:00前
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一标段:伍仟元整(5000元);第二标段:叁仟元整(3000元);第三标段:伍仟元整(5000元);第四标段:伍仟元整(5000元);第五标段:肆万元整(40000元);第六标段:肆仟元整(4000元);公司基本户转账。
账户名: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石嘴山银行银川新华街支行
账 号:系统内提供随机产生的子帐号
财务电话: ****-*******
14、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投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请于距开标三天前获取、逾期无法获取。①、未中标人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公示期满后 3 个工作日后由代理机构使用网上交易操作系统向交易中心发送退还请求, 中心收到退款申请后, 将保证金退还给未中标人的基本账户。②、中标公司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到招标代理机构申请退款,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使用网上交易操作系统向交易中心发送退还请求,中心收到退款申请后,将进行保证金退还。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7.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7.3 由投标人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7.4 提供近期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5投标人须提供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如生产厂家直接投标可不提供;7.6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电子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7投标人须在宁夏本地有售后服务机构和技术人员;7.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3.708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1日 11:43至2016年08月09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sggzy.cn)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银川市民大厅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7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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