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合力纠纷非诉化解——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涉建设工程纠纷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
凝聚合力纠纷非诉化解——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涉建设工程纠纷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
6月20日下午,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向“新”而生 向“兴”而行——苏州法院护航房企专场活动。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包刚出席活动。市中院副院长杨恩乾,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军出席活动并讲话。市中院、市住建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级市(区)人民法院、住建局相关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苏州市工程造价协会等协会和企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还举行了建设工程纠纷特邀联调员聘任仪式。
市中院司法鉴定处处长郑四龙宣读了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聘任涉建设工程纠纷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的决定》,决定聘任苏州市工程造价协会为苏州法院涉建设工程纠纷特邀调解组织,聘任徐国明、孟晓东等18名我行业专家为苏州法院涉建设工程纠纷特邀调解员。包刚副院长、肖军副局长共同为李冲、陆志强、欧阳璐、钱祖斌、熊荣等联调员颁发了聘书。
接受聘任的工程造价联调员代表、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定额(信息科)科李冲科长发言表示,将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和实践经验,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做好工程价款纠纷调解工作,帮助当事人对纠纷处理过程和结果形成合理的法律预期,促进纠纷诉前达成调解,推动建设工程价款纠纷专门性争议问题妥善解决。
肖军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此次活动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住建局在联合共建基础上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组织优势和人民法院专业优势,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力举措。凝聚合力,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充分发挥联调员的作用,促进涉建设工程纠纷妥善高效化解。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法律优势和住建部门的专业优势,形成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在纠纷非诉化解等方面形成良性互动,汇聚共治合力。
市工程造价协会被聘为苏州法院涉建设工程纠纷特邀调解组织,不仅是对协会和行业的信任,也使我们更加认识到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的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在市中院和市住建局的领导下,在市造价处的指导下,我们将积极发挥市协会在工程造价争议调解方面的作用,成立建设工程价款纠纷调解专业委员会,建立和完善实施方案,做细做深调解的组织工作,科学和可持续地开展建设工程价款纠纷调解工作。
同时,市协会也会强化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调解员队伍的专业素养、政策水平和法制精神,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对接和联动,接受人民法院监督,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及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我市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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