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采油厂废化学药剂及实验室废物处置服务

2024年第三采油厂废化学药剂及实验室废物处置服务

项目名称: 2024年第三采油厂废化学药剂及实验室废物处置服务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2024年第三采油厂废化学药剂及实验室废物处置服务;1.2项目编号: C2024FWTP*****.3服务地点:第三采油厂;1.4计划投资:20万元(不含税);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1.6采购范围: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之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及其他等法规、标准的要求,对废危险化学品及实验室危险废物进行拉运和处置。项目处置化验室危险废物包括化验分析液(铬、四氯化碳、四氯乙烯、混合废液)、实验室废包装(玻璃、塑料)、实验室废药品(酒石酸、无水碳酸钠、氢氧化钠、乙酸铵、络酸钾等)、化验分析过程产生实验室废品(浓硫酸)、过期失效化学品(邻二甲苯)等,预计处置化验室危废品10吨,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2024年第三采油厂废化学药剂及实验室废物处置服务项目,由成交人负责第三采油厂废危险化学品、化验室废液及包装物的转移及处置工作,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危险废物的处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严禁产生二次污染。"
项目单位: 第三采油厂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其他
供应商资格要求: 1.8.1服务商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备所在地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限内,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须包含对HW49、HW06、HW08类的处置。1.8.2服务商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来承接过至少一项化验室危险废物拉运和处置项目。1.8.3服务商须承诺近三年内未被政府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1.8.4服务商具有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注: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影印件;如委托其他运输公司,该单位需具有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并提供与该单位签订的危险货物运输合同(协议)。注:提供具有该资质的单位签订的危险货物运输合同(协议)原件影印件以及该资质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1.8.5服务商运输车辆需要有:《道路运输证》证件资质且经营范围包含此项目的危险货物运输类别。1.8.6自接到发包人转移需求通知后,承诺在24小时内安排专用运输车辆和装卸工人到达现场装车运输危险废物,并负责道路运输及废物押运监管。2、危险废物自离开发包方单位起,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环保、社会责任均由谈判响应人承担。3、投标人在接收招标方的危险废物后,按照联单填写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48小时内完成危险废物电子联单的接收工作。
采购文件的获取: 2.谈判文件的获取2.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系统过时将自动关闭。请服务商合理安排文件购买时间,因报名系统过时自动关闭引起的无法购买谈判文件问题,由服务商自行负责;2.2谈判文件出售地址: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东区(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招投标服务大厅;2.3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资料:2.3.1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U盘(存储谈判文件电子版用);2.3.2委托代理人本人购买文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U盘(存储谈判文件电子版用)。2.4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备注:支持支付宝、微信,各行银联卡支付)。服务商开具发票时,须提供付款单位的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信息方可开具。3.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3.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3.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参加谈判会议的服务商代表须为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4.谈判谈判时间:2024年7月8日9时00分;谈判地点: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项目单位联系人: 李阳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045*****89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池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5*****476
其他:

授权委托书(线下附件).doc
,黑龙江,大庆市,让胡路区,大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化学药剂 处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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