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第26号验收销号公示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第26号验收销号公示
根据《扬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省督第26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双沟镇从兵路7号一老鹅作坊宰杀废水乱排,噪音扰民严重。
二、责任单位
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
三、验收单位
扬州市市场监管局
四、整改目标
停止该作坊的活鹅屠宰行为
五、整改时限
2021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江都生态环境局对该加工场持续跟踪检查,若恢复屠宰,安排调查、监测,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二)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跟踪监管该加工场活禽定点屠宰以及活禽交易相关的动物防疫工作。
(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跟踪监管该加工场活禽及禽类产品的交易行为和食品安全。
(四)仙女镇负责积极钝化矛盾,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七、整改完成情况
2021年12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加工进行检查发现,其屠宰设备设施已全部拆除,已停止活鹅屠宰行为。
2021年12月,该加工场立式小锅炉已拆除。生物质锅炉和土灶台已弃置封存。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9日)向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人民政府反映。
监督电话:0514-********
电子邮箱:jdqxnzhbb@163.com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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