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大泉林场临港铁路专用线蒙牛支线建设征占东任路供水主管道改建项竞争性磋商公告
灵武市大泉林场临港铁路专用线蒙牛支线建设征占东任路供水主管道改建项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临港铁路专用线(蒙牛支线)建设征占东任路供水主管道改建项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水利工程施工/灌溉排水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大泉林场 | ||
行政区域 | 灵武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28日 16:1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与上海路十字路口和信创展中心10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7月11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与上海路十字路口和信创展中心10层) | ||
预算金额 | ¥9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强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939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大泉林场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灵武市大泉乡北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马强138*****93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138*****007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迎桃/李艳/万文静 | ||
附件: | |||
附件1 | 报名登记表.doc |
项目概况
临港铁路专用线(蒙牛支线)建设征占东任路供水主管道改建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与上海路十字路口和信创展中心10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SR-2024-ZC016
项目名称:临港铁路专用线(蒙牛支线)建设征占东任路供水主管道改建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建de315/UPVC管/0.8MPa干管线路2000米、新建de125/UPVC管/0.8MPa支管线路1322米,新建D=1.8m闸阀井10座,新建D=1.5m闸阀井10座,起挖并重新栽植刺槐(胸径10.1cm-12cm)288棵、侧柏(胸径10.1cm-12cm)266棵、枣树(胸径4.1cm-6cm)108棵。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45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4)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承诺函; (7)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8)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证书、由行政主管部门考核颁发的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9)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8日 至 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与上海路十字路口和信创展中心10层)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与上海路十字路口和信创展中心10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与上海路十字路口和信创展中心1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武市大泉林场
地址:灵武市大泉乡北侧
联系方式:马强138*****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138*****007
联系方式:黄迎桃/李艳/万文静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强
电 话: 138*****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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