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关于奎森得教育和南湖花园股权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关于奎森得教育和南湖花园股权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取得了奎森得教育发展(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奎森得教育”)95%股权、徐州南湖花园度假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湖花园”)100%股权,现由东方前海迎策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迎策”)进行代持,现拟处置所持有奎森得教育和南湖花园公司股权,特发布此公告。
奎森得教育发展(徐州)有限公司、徐州南湖花园度假村有限公司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公司,东方前海迎策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持有奎森得教育95%股权,持有南湖花园100%股权,现拟向合格投资者转让。
奎森得教育注册资本*****万元,属教育行业,企业地址为徐州市铜山区大学路99号高新区大学创业园A112,经营范围为教育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庆典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教育软件研发、计算机系统集成、留学中介服务、翻译服务、市场调查、办公用品、文化用品、日用百货、教学设备、电子产品、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名下主要资产为位于徐州市大学路东望城村一块教育用地,地块面积90,020㎡,企业经营正常。
南湖花园注册资本5000万元,属商务服务业,企业地址为徐州市泉山区泉新路1号金山花园公建8号楼内338室,经营范围为农业观光、采摘服务、酒店管理服务、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名下主要资产为位于徐州市泉山区小南湖西南角一块住宿餐饮用地,地块面积50,017.40㎡,企业经营正常。
该股权资产的交易对象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如下条件: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支付能力;
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6日。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791-********
邮件地址:yelei@coamc.com.cn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402号浦发大厦14楼东方资产
邮编:******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0791-********(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江西监管局 电话:079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 电话:0791-********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6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2024年6月28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2024年06月28日
标签: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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