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机械、车辆、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皮卡工程救险车
2024年机械、车辆、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皮卡工程救险车
一、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2024 年机械、车辆、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工程救险车
项目立项依据:
招标人:北京公联洁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形式:委托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4 年机械、车辆、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工程救险车,为满足施工需要,需采购车辆设备,具体数量、规格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相关内容。
控制价: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合同估算价:72 万元(18万元/台,上牌检测费、车辆交强险、商业险三者100万元,全车玻璃贴膜等)。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二、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采购设备的:
£制造商
■ 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简称“代理商或经销商”)
2 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企业业绩:近 2 年(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天) 类似工程救险车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及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1)生产商须提供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经销商须提供其与生产厂家签订的授权代理证明。
(12)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三、招标方式、发布媒介等组织方式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4、拟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技术专家4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经济评标专家由专家库产生。
6、计划招标周期:于2024 年6月29日9时00分至2024年7月3日16时00分进行投标报名,2024年07月22日9时30分在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进行开标。
标签: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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