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佳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苍梧县京南镇京南村、旺安村、古参村亮化项目工程项目质疑回复函-WZZC2024-J2-210206-GXJB

广西佳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苍梧县京南镇京南村、旺安村、古参村亮化项目工程项目质疑回复函-WZZC2024-J2-210206-GXJB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广西明投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宁市西乡塘区唐山路2号4栋2层 邮编:******
联系人:覃文叠 联系电话:189*****011
授权代表: 189*****011
地址: 南宁市西乡塘区唐山路2号4栋2层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苍梧县京南镇京南村、旺安村、古参村亮化项目工程
质疑项目编号:WZZC2024-J2-******-GXJB
采购人名称:苍梧县京南镇人民政府
成交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6月19日
三、质疑回复内容:
广西明投建设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接到贵公司递交的关于苍梧县京南镇京南村、旺安村、古参村亮化项目工程[项目编号:WZZC2024-J2-******-GXJB]的质疑函,我公司十分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对贵公司质疑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经复核,广西明投建设有限公司因:“没有《竞争性谈判公告》3.3项承诺书”,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贵公司该项质疑属于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质疑,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章质疑提出与答复:第十一条“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因贵公司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质疑已超出质疑时间范围,因此,质疑事项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复函。

广西佳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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