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龙虾展览馆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市龙虾展览馆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龙展馆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潜江市农业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潜江市农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湖北龙展馆。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湖北龙展馆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的设计(初设、施工图)、施工,即EPC工程总承包(征地移民由业主负责)。
内容包括: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3、项目总投资:
该项目设计费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计算。
该项目预算金额首先要在中标单位设计方案经潜江市规划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及工程预算编制,再由中标人编制预算。预算取费标准按2013版《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土石方?地基处理?桩基础?预拌砂浆)《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计费。建筑工程仍按原2008版定额执行,园林绿化工程仍按原2009版定额执行,价格必须执行潜江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同期信息价格,预算价格经潜江市财政局评审合格后,作为双方签订总承包合同的依据。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将工程结算资料整理交潜江市审计局审计,以最终的审计价格作为结算依据。
4、项目建设地点: 潜江市
5、项目计划工期:220日历天;
6、建设规模:整个展览场馆占地面积约135亩,建筑总面积约30000平方米。
7、建设方式
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模式实施建设。
A、中标后,中标方与业主签订总承包框架合作协议,中标方开展项目勘测设计工作;
B、设计方案经潜江市财政局评审通过后,由中标方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编制,待施工图预算通过审批后,中标方与潜江市农业局签订总承包合同。
8、付款方式:本项目采用如下付款方式。
①展览馆工程一层封顶经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②展览馆工程第二层封顶经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③展览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5%。
④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等类似公共场馆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管理等能力的企业。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投标者必须登陆(www.qjggzy.cn),注册成为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并取得CA认证锁后,方可凭CA认证锁登陆到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请按照操作手册进行企业注册,录入企业各项信息后,到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CA认证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2016年 7月20日上午8:30至2016年7月25日下午17:00期间,登陆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qjggzy.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在开标时缴纳,不予缴纳的拒绝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9日10时 00分,地点为: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潜江市章华南路99号南附楼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潜江市农业局 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潜江市章华中路59号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
联系人: 陈坤 联系人: 袁海华
电 话: 135*****547 电 话: ***-********-****
2016年 7月 20日
标签: 龙虾 设计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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