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潼关县潼洛川水土保持示范园工程招标公告
2015年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潼关县潼洛川水土保持示范园工程招标公告
2015年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潼关县潼洛川 水土保持示范园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5年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潼关县潼洛川水土保持示范园工程已由渭南市水务局渭水发[2016]26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潼关县水土保持工作站,招标代理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8km2,其中:新修生产道路2.60km,生态砖护坡0.68km,坡改平生态砖护坡0.63km,仿松木桩植被护坡0.60km;营造水保林12.80hm2,栽植经济林28.32hm2,栽植中药材29.44hm2,栽植行道树2.60km,实施封育治理97.74hm2,建设封禁围栏0.80km,封禁标牌1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凡参与投标的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07月20日至2016年07月29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的清晰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介绍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2016年07月30日至2016年08月03日(节假日不休)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3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08月19日,地点待定。
5.2逾期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考察。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潼关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联系人:苏发治
电 话:133*****411
代理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郑磊
电 话:029-***-******** 151*****862
地 址:西安市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D座2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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