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加快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南宁市加快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一、出台的背景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每个省份选择2-3个设区的市(直辖市的区),统筹区域内医疗资源,科学合理网格化布局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推动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过申报评审,南宁市入选第一批81个全国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城市名单。对照国家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结合《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深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市医疗集团组建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充分总结市一、市二医院医疗集团的建设工作经验,制定南宁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的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六章节,分别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重点任务、工作安排、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结合南宁市实际情况以及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要求,制定了七个重要指标,指标制定有利于提升医疗集团内医疗机构整体服务水平,更好满足居民就医需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

(二)组织领导

南宁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统筹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组织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设在市卫健委的南宁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日常工作,协调、指导、推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工作的实施、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是以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为载体,构建城市网格化医疗服务新体系。二是以一体化管理为基础,形成医疗集团建设新模式。三是以资源下沉共享为核心,构建分级诊疗服务新格局。四是以完善配套支持政策为重点,建立激励约束新机制。

(四)工作安排及工作要求

工作推动分为:筹备启动阶段(2023年6月-12月);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1月至2025年6月);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7月起)。工作要求包括:加强领导,明确了各相关城区、单位的要求;完善政策,形成部门合力;强化宣传,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可推广复制的做法。

三、方案的主要特点和创新

(一)优化网络布局,医疗集团管理网格更加科学合理

在尊重现有合作模式的基础上,将邕江为划分,邕江以北的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含高新区)划到市一医院医疗集团,邕江以南的江南区(含经开区)、良庆区、邕宁区划到市二医院医疗集团。将原先没有明确的西乡塘区和邕宁区做了明确。

(二)注重“四个协同”,重点推进责权、资源、业务、机制的协同

《实施方案》明确了加强对医疗集团的组织管理,医疗集团采取同一法定代表人和托管两种方式组建,集团内成立具有南宁特色的“一办十中心”,重点要推进责权协同、资源协同、业务协同、机制协同等“四个协同”工作,强调医疗、运营、信息等一体化管理。牵头医院承担成员单位的医疗质量监管职能,推动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不以是否人财物统一管理为判断是否紧密型标准,而是强调医疗集团人、财、物是否深度融合发展。

(三)强调资源共享,构建以资源下沉共享为核心的利益共同体

一是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下沉门诊及床位号源,打造联合病房,下派干部挂职,包括到卫健行政部门部门挂职。二是加强资源共享。统筹建设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三是强化医防协同,制定出台进一步深化医防协同和医防融合工作方案,各公立医院建立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标准化公共卫生科。

(四)强调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同治理

一是要求各级政府履行办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对医疗集团各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按原渠道足额安排财政资金。二是在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上,强调落实“两个允许”,优化医疗集团内部薪酬结构,合理确定医疗集团内各公立医院薪酬水平。三是推进医保、医药改革。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推进医保方式改革,鼓励以医疗集团为单位进行“二次议价”。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南宁市加快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卫发〔2024〕9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团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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