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金沙太阳神鸟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共享充电宝合作服务项目招商公告

成都金沙太阳神鸟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共享充电宝合作服务项目招商公告

成都金沙太阳神鸟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现对共享充电宝合作服务进行公开招商,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合作方,诚邀符合资质的意向合作方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成都金沙太阳神鸟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共享充电宝合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地点:成都博物馆。

三、项目要求:

1.项目点位位于成都博物馆,拟投放至少34台机柜,每台机柜的充电宝数量至少12口(具体投放点位及数量以实际确认为准)。

2.合作方应提供驻场工作人员以解决顾客问题,工作日至少每两天来一次,周末、节假日和寒暑假需保证每天都有人在场。

3.机柜需公示能第一时间解决客户问题的联系方式。

3.充电宝计费为2元/半小时,24小时封顶价格为30元,总封顶价格为99元。充电宝计费价格需可根据我方需求调整。

4.合作后需支付2万元履约保证金,合作期内若有违反我方管理要求或给我方造成有效投诉的,每发生一次,我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作为处罚,累计发生四次我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项目合作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项目合作服务方式及预算:合作服务模式、预算价格不低于16万元(人民币)。

六、引进形式:公开洽谈。

七、报名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列之条件;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备包含本次服务经营范围,相关经营服务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法人账户;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社会信誉,无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能够遵守成都博物馆及成都金沙太阳神鸟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为所投共享充电宝运营品牌的直营单位或授权单位;

5、具有广阔的网络,铺设的租还点覆盖50个点位以上,能基本满足用户的借还需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1)与引进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

2)提供的资质文件等应当真实有效,申请报名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其参与。

八、申请报名方法

1、凡有意参加的报名方,请于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到成都博物馆办公区5楼503办公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方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签字处须本人签字):

(1)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法人代表账户(附授权说明);

(4)项目相关企业的产品责任保险、移动电源检验报告、质量安全书、安全生产证书、防火等级证书;

(5)充电宝点位数量证明。

注:申请报名方要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申请报名方自行负责。

八、参与项目洽谈要求: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将另行通知洽谈时间。

九、洽谈地点:成都博物馆办公区。

十、发布公告公示媒介:成都博物馆官方网站。

十一、具体未尽事宜可致电及报名现场咨询。

招商声明:本次招商活动借鉴公开招标的模式,使用招标法中规定的术语,但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招投标行为,招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商人所有。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028-********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河街1号成都博物馆



成都金沙太阳神鸟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28日


标签: 共享充电宝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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