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质博物馆关于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贵州省地质博物馆关于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了提高贵州省地质博物馆法律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馆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所”)作为我馆法律顾问律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参加竞聘的律所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服从贵州省地质博物馆工作安排,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并尽一切可能提供优质服务;
3.组建固定的服务团队,保障服务团队按时参加相关会议和提供相关法律服务,保证合同期内不因自身原因单方面变更服务团队人员;
4.律所成立时间3年以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专职律师人数20人以上;
5.近3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二)服务团队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服务团队负责人政治素质高,自觉遵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熟悉博物馆职能和业务工作,代理过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未受过党纪处分、刑事处罚、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等;
2.服务团队至少包括3名以上专职律师,及时响应有关需求;
3.服务团队其他成员具有较强法律服务能力,未受过党纪处分、刑事处罚、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等。
二、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1
三、期限及控制价
(一)合同期1年。合同期满,经考核业绩优秀,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二)法律服务费最高参选限价为每年5.5万元整(本项目为包千价,包含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财务、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有关的费用,但不包含案件代理费用)。
四、审核及比选
贵州省地质博物馆对报名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比选,由地质博物馆最终确定一家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
五、申报要求
(一)竞聘须以律所名义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竞聘申报材料须由律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律所公章。
(二)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注意控制篇幅,简洁明了、言简意赅、突出重点,详见附件2。
(三)上述申报材料请装订成册,将纸质版一式6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余为副本),现场递交到贵州省地质博物馆综合办公室(402),或通过快递寄至贵州省地质博物馆(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601号),信封上请注明“贵州省地质博物馆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申报”,并标注律所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贵州省地质博物馆将根据律所基本情况、以往业绩、服务团队构成、报价、服务方案等情况择优进行评选。如有需要,将邀请候选律所代表进行现场竞聘陈述。
(五)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4日下午4:30(截止日期以邮戳寄出时间为准)。我馆组织评审后,官网公示受聘律所,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贵州省地质博物馆法律顾问服务要求
附件2:需提供材料
贵州省地质博物馆
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张祥松 187*****094)
标签: 选聘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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