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妇幼保健院县总医院妇儿院区2024年度消防维保服务采购公告第三次
仪陇县妇幼保健院县总医院妇儿院区2024年度消防维保服务采购公告第三次
仪陇县妇幼保健院(县总医院妇儿院区)
2024年度消防维保服务采购公告(第三次)
各供应商:
因医院工作需要,拟采购仪陇县妇幼保健院(县总医院妇儿院区)2024年度消防维保服务诚邀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参与,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仪陇县妇幼保健院(县总医院妇儿院区)2024年度消防维保服务采购(第三次)。
二、招标控制价
2024年度消防维保服务:3.5万元/年;
三、服务范围及内容:
1.1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
1.1.1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
承担仪陇县总医院妇儿院区的消防系统的巡检、维修、保养,维护(系统运行状态监测和消防设施保养,清灰、除尘、防锈、防雷、防静电等)等任务,从而确保医院各消防系统始终保持正常、稳定运行状态,全部设备均达到消防使用规范的要求,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及时有效的发挥消防设施设备的应有的作用、灭火、应急、疏散等功能。
1.1.2 消防安全检查服务
负责仪陇县总医院妇儿院区办公区、门诊楼、住院楼等场所和安全生产环节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消防安全隐患并协助开展整改工作。
1.1.3 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
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工作,维修配件由采购人负责提供。
1.2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
负责仪陇县总医院妇儿院区办公区、门诊楼、住院楼等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包括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门、电梯联动)系统,消防、喷淋泵房,水系统,包括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室外地上栓、水泵接合器、消防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应急疏散指示及应急照明的电器、电路维护保养、消防维护保养;医院建筑强弱电井、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和气体灭火系统的维护保养。
四、维护保养服务要求
2.1 常规维护保养
2.1.1 须严格遵守仪陇县总医院妇儿院区各项规章制度,须自觉维护医院正常的生活秩序,须自觉接受医院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2.1.2 须在与医院签订正式维护保养服务合同生效后一月内向医院后勤科提供《2024-2025 年度仪陇县总医院妇儿院区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方案》,经后勤科和医院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消防法规和医院相关管理规定,开展维护保养服务工作并每月维护保养一次,以维护保养月检记录表为准。
2.2巡查要求
金城院区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安全巡查,新政院区每周不少于四次的消防安全巡查,具体以巡查记录为准,未达标者将扣除相应服务费。
五、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工作包括: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①每月维保服务内容(每月记录,经后勤科工作人员签字生效);
对消防控制室进行巡查,查看消防控制室内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并正常运行。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测试,通过随机按动该建筑内的手动报警按钮和向感烟型探测器喷射烟雾等方式测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能及时有效的报警、联动,测试后复位;对全院的感烟探测器、手报、消火栓按钮每月分批测试,保证一年内全部测试至少一次,并着好记录以备查验。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的主电源与备用电源(主机电源、消防电源)进行切换来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是否正常;
检查、更正每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所属的报警探头、手报等前端设备在主机上登记是否有遗漏,安装位置、点位注释是否准确,确保点位信息的准确性;
保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全天 24 小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②每月维保服务内容(每月后勤科提交月检报告,后勤科工作人员签字生效)
对前端探测设备(感烟型烟雾探测器、感温型烟雾探测器、)、前端报警设备(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启泵按钮、声光报警器、楼层显示盘等)等进行维护保养。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整体线路、模块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灰及其他保养(线管若存在锈蚀情况需进行除锈和防锈处理);
对火灾自动报警主机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灰及其他保养。
(2)消防应急系统
①每月维保服务内容(每月记录,后勤科工作人员签字生效)
巡查机械通风排烟系统,检查控制模块、控制柜是否能够自动启动以及正常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
巡查防火卷帘门的控制箱、控制面板、控制模块等是否能够自动启动以及正常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
巡查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功放器、话筒、消防电话、电源等是否能够正 常使用以及正常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
对机械通风排烟控制箱(柜)、线路(输电、信号)、风管、风机进行检查、清灰、除锈、防锈以及其他保养工作;
对防火卷帘的控制箱、线路(输电、信号)、模块、电机、控制面板等进行检查、清灰、除锈、防锈以及其他保养工作;
对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功放器、话筒、消防电话、主用(备用)电源、 线路(输电、信号)、前端扬声器等进行检查、清灰、除锈、防锈以及其他保养工作。
对防火门的闭门器、关闭顺序、密封性等进行检查、清灰、除锈、 防锈以及其他保养工作。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每周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要场所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使用状态,每月试验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切断电源后是否能正常工作。
(3)消防自动灭火系统
①每月维保服务内容(每月记录,经后勤科处工作人员签字生效)
巡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淋、水炮)的控制柜,检查市电输入和输出状况、备电电压储备,检查市电和备电的自动切换、系统的自动启动以及是否能及时、有效的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联动;
巡查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的控制柜(箱),检查市电输入和输出状况、备电电压储备,检查市电和备电的自动切换、系统的自动启动以及是否能及时、有效的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联动。
②每月维保服务内容(每月向后勤科处提交月检报告,后勤科工作人员签字生效)
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淋、水炮)的喷头、炮体进行检查、清灰、除 锈、防锈以及其他保养工作;
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淋、水炮)建筑内的管道、线路(输电、信号)、 模块进行检查、清灰、除锈、防锈以及其他保养工作;
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淋、水炮)的控制柜(箱)进行检查、清灰、 除锈、防锈以及其他保养工作;
对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的喷头、管道、线路(输电、信号)、模块进行检查、清灰、除锈、防锈以及其他保养工作;
对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烷)控制柜(箱)进行检查、清灰、除锈、防锈以及其他保养工作。
(4)消火栓系统
①每月维保服务内容(每月记录,后勤科工作人员签字生效)
巡查室内、外消火栓、接合器,检查栓体是否完好、水压是否正常。
②每月维保服务内容(每月向后勤科提交月检报告,后勤科工作人员签字生效)
室外消火栓、接合器做压力检查、除锈、防锈以及其他保养工作;
对消火栓系统的水枪头、水带、栓口、模块、箱体、稳压罐、电机等水压进行检查、除锈、防锈(刷防锈漆)以及其它保养工作。
室内消火栓完成检查维护工作以后,对检查合格的室内消火栓进行封装,对检查不合格的室内消火栓进行登记,并以书面报告室内消火栓的检查情况;室内消火栓的检查维护工作频率为每个维保期至少完成一次检查维护工作。
室外消火栓完成检查维护工作以后,以书面报告室内消火栓的检查情况; 室外消火栓的检查维护工作频率为每个维保期至少完成一次检查维护工作。
(5)灭火器系统
①每月维保服务内容(每月向后勤科提交月检报告,后勤科工作人员签字生效)
巡查灭火器的保存情况、保存位置、使用有效期、压力情况等;
在灭火器有效期到期前两个月,将灭火器到期情况向相关管理部门作书面报告。
②年度维保维保服务内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第 12 个月时向后勤科提交 报告,后勤科工作人员签字生效)
对新更换、新增加的灭火器进行记录、搬运、归档工作,对被更换的废灭火器进行搬运、记录整理。
对所有灭火器的型号、类型、数量、编号、保存地点、有效期等信息进行登记。
(6)消防给水系统
①每月维保服务内容(每月记录,后勤科工作人员签字生效)
巡查消防泵房室内环境,是否有积水、渗水等情况;
检查消防泵、喷淋泵、电机、控制柜的市电输入和输出状况,检查备电电压储备,检查市电和备电的自动切换、系统的自动启动以及是否能及时、有效的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联动;
检查消防水池、水箱的水位是否正常。
②每月维保服务内容(每月向后勤科提交月检报告,后勤科工作人员签字生效)
对消防泵房内的设施、设备、管道进行除锈、防锈以及其他保养工作;
对现场的末端试水装置每月进行测试,检查末端水压是否符合要求;
对所有消防供水系统的线路(信号、供电)、管道进行压力、除锈、防锈以及其他保养工作。
六、日常设备维修维护
伴随医院消防系统各项设施设备的逐年老化与性能下降,须完成对日常突发故障或老化问题严重的不能达到正常使用标准的各项设施设备 (维保范围内的)进行维修、维护与更换,维保年度范围内还需对误报率高的烟感、温感、手报、声光报警器等自消设备进行更换维修。
七、应急响应处理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应急服务需求时必须在2个小时内进行响应到场,一般问题8小时内完成解决,特殊情况需更换非常备配件的须在48小时内完成解决。
其他
1、成交供应商须协助开展院内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及演练工作,协助开展院内火灾事故抢险救灾相应工作。
2、维护保养服务合同期间,医院新、改、扩建工程或者其它施工项目涉及与合同内消防系统并网的,须免费提供技术协助。
3、用于维护保养服务的设施设备及材料须经医院验收且符合:国产商品是当前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商品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
在服务期间由于成交供应商疏忽大意造成设施设备检查不彻底,不全面,漏检少检或不检,由采购人或第三方发现且事实认定清楚,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
4、其它未提及的事宜,依据国家、省、市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八、商务要求
1、合同签订期: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
2、履约时间:现与贵单位约定在保持原合同权利义务不变的情况下,合同继续顺延至贵单位重新采购确定新的供应商为止。
3、服务地点:仪陇县妇幼保健院(县总医院妇儿院区)。
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服务费根据考核标准按季度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合同约定)。
5、维保单位必须做好服务期内各项维保、巡查、检查、培训、演练等记录,并经相关科室人员(临床科室、后勤科等科室)签字确认,并以此为考核依据之一。
6、维保单位投标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除更换设备及零部件费用外的日常修理、保养维护、清洗等相关人工费、机械费、培训费、维护辅材费、劳保费、办公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7、 维保单位接到甲方通知后未能按照要求到现场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此造成的费用维保单位负责。
8、维保单位须确保投标项目在维保服务期间,消防系统功能正常并确保消防部门检查顺利通过。
9、维保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在服务期间需提供全天候的维护服务,保证24小时通迅畅通,随叫随到,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小时。现场值守维修人员星期一至星期六当值。
10、每逢节假日前,中标人须提前对该工程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留存记录,抄报甲方后勤科,保证消防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
11、每月中旬(遇节假日顺延)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同时向甲方提交设备保养情况单,真实反映设备运行情况;每季度对设备全面检查及调试,检测设备保护装置,同时向甲方提交设备的保养报告。
12、维保单位对维保的工作做好记录,内容为:维保原因,解决方法,耗材等形成档案。
13、更换的配件必须与原品牌、型号一致,并经委甲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验收,需提供合格证等相关资料。维保方在标书中应明确提供常用配件的品牌、型号及价格清单。维修配件使用原装配件,原装配件若已停产,需提供厂家停产说明,并提供相应品牌的正规配件。由于维保不善造成同一零配件连续多次损坏,费用由维保方承担。
14、所有维保设备完好率要通过甲方考核,涉及更换配件的设备应有一定质保期,在该更换配件质保期内再次发生故障由供应商免费修复或更换。
九、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5.供应商“截至响应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可接受联合体磋商。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小微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投标人需具有公安消防机关颁发的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9.消防设备维护必须拥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需提供6个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技能)。
10.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逾期将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仪陇县妇幼保健院后勤保障科;
3.报名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人联系电话;
4.报价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5、投标人须按照正规投标标书制作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必须包含资格条件、报价表、服务响应应答表,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胶装、密封、只须正本一份)
6、投标报价不可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做无效响应。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仪陇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琳琅大道一段2号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135*****640
标签: 消防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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