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就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建设项目

1.2 项目编号:ZKAYDL-********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1.5 采购需求: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建设,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1.5.1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40日历天

1.5.2 质量要求:合格

1.5.3 交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2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2 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 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 (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投标人单位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7月1 日—2024年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安阳市开发区峨眉大街与广顺路交叉口南200米路西(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3.3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4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3.4.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5提供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四、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事宜

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7 月9日上午09时0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安阳市开发区峨眉大街与广顺路交叉口南200米路西(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期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豫财购〔2017〕10 号和安财购〔2017〕7 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单位,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s://anyang.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段洪江、牛广瑞

联系方式:0372-*******137*****818/137*****126

地址:安阳市龙安区文峰大道460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鹏飞

联系方式:185*****558

地址:安阳市开发区峨眉大街与广顺路交叉口南200米路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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