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8 17:47:40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公开招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委托【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金内招字[2024]XJJZN-192)】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邮储银行博州分行律师事务所采购】,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预算金额4万/年,合计12万。入围家数:3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并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 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4.1投标人应具备由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通过2023年度年检

2.4.2律师要求: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并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律师执业经验,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并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credit.acla.org.cn/)查询截图(基本信息、年度考核信息、奖励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行业处分信息)。

2.4.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2.7.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05日,北京时间10:00 至19:00 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款请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见7.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qq.com(无需现场报名)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 招标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招标代理负责人联系。

如因招标失败重新招标时,对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重复收取标

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博乐市团结北路445号邮储银行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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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项目负责人:牛晓娟

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投诉联系人:施霞

电话:138*****240

电子邮箱:*********@qq.com

开户名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支行

账号:107*****445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8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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