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中医医院后勤服务项目
香河县中医医院后勤服务项目
香河县中医医院后勤服务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香河县中医医院后勤服务项目已由 香河县中医医院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香河县中医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香河县中医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采购数量:1包。2)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3)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4)采购用途:后勤服务5)服务期:1年。本次采购有效期三年,合同服务期一年,(合同服务期满后,在资金保障的前提下,根据考核情况可续签一年,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如遇资金不能保障或考核未达标,甲方有权终止续签合同。6)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01至2024-07-05,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廊坊市建国道东方新天地3楼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两套(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下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报名),到廊坊市建国道东方新天地3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开标时携带上述资料原件,未携带或携带不全,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7-22 15:00 ,地点为 香河县中医医院四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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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后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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