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的公告

关于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的公告

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国省道公路网布局相关文件、龙游县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关于2023年龙游县地区省道里程碑及百米桩号变更情况告知函》内容要求,对龙游县境内351国道、315省道、杭新景连接线、老351国道、320国道等道路命名或公里桩号进行了调整。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对以下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向社会公布。

关于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的公告(2024年6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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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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