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北庭镇泉水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林带绿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木萨尔县北庭镇泉水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林带绿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吉木萨尔县北庭镇泉水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林带绿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FLZB-2024-156-SG)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吉木萨尔县北庭镇泉水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林带绿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综改资金及自筹资金:60 万元,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
北庭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吉木萨尔县北庭镇泉水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林带绿化项目,位于吉木萨
尔县北庭镇泉水地村,泉水地村居民点人行道绿化 1.8 公里,宽 2 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木萨尔县北庭镇泉水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林带绿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吉木萨尔县北庭镇泉水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林带绿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的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2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
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2023 年 1 月 1 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
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完成的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2 项(须提供中
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
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
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
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6、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04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6 月 28 日 10:00 时至 2024 年 07 月 04
日 20:00(节假日除外)时提供以下资料领取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
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以上资料携带两套加盖公章到新疆昌盛
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19)领取
招标文件,3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18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
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2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18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
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25)
七、其他
1、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北庭镇泉水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林带绿化项目
2、建设地址:吉木萨尔县北庭镇泉水地村
3、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吉木萨尔县北庭镇泉水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林带绿化项目,位于吉木
萨尔县北庭镇泉水地村,泉水地村居民点人行道绿化 1.8 公里,宽 2 米。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的全部内容。
5、计划投资额:60 万元。
6、投标保证金:11000 元(壹万壹仟元整)
到账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18 日上午 10:30(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需以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
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
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入下面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账
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
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
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供应商基本帐户汇至新疆昌盛方
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单位: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昌
吉北京南路支行;账号: 728728038013000134671;开户行行号: 301885000031),不得以现
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
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在退还保证金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请贵公司开具对开收据(原件),内容为:收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XXXXXXXX
项目保证金,金额写清楚;②贵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③贵公司开户许可证(复
印件盖公章);④日期请落款在公示期结束后。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投标人在开具保函时,保函需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
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得少于投标保证金金额。
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上发布;免责声明: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
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
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木萨尔县北庭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木萨尔县北庭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吉木萨尔县北庭镇
联 系 人:瞿先生
电 话:155099415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19
联 系 人: 胡雪梅、努尔加孜
电 话: 18699479057
电子邮件: 102487817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林带绿化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