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绿电园区二期38.54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银川市绿电园区二期38.54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 号)文件精神,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银川市绿电园区二期38.54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
2.建设单位:灵武市旭照新能源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
5.建设内容:1座规模为38.54万千瓦光伏电站,直流侧装机容量为490.93MWp,由79个3.2MW、33个3.3MW、7个3.0MW和1个2.56MW光伏发电单元组成。
二、项目建设单位、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灵武市旭照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银川市尊园别墅74号
联系人:周亮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新大厦8楼
联系人:苏子浩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内容
根据重大事项的政治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五个要素,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
1.项目与国家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2.项目相关前置审批程序的办理是否合法合规。
3.项目是否与周边自然环境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相协调,项目实施可能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影响是否在合理范围内。
4.建设方案是否合理,是否事先考虑采取措施使项目对周边人群、生态环境、交通等各方面的影响尽可能减少。
5.项目是否涉及征地搬迁等敏感问题,是否考虑了对搬迁群众的利益保护等。
6.项目建设、运营对群众的干扰是否适度。
7.项目能否被当地群众接纳。
8.项目所在地群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尤其是在运营期环境影响、环境保护以及事故风险等方面的要求和建议。
9.建设方案的可行性,项目是否有具体、详实的建设方案和完善的配套措施。
10.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运营安全风险是否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11.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矛盾有哪些,是否能够有效化解。
12.媒体和舆论导向对项目的影响等。
13.调查区域内同类项目曾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及引发风险的原因、后果和处置措施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马家滩镇村民及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的基本态度;
(2)公众认为项目可能会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3)公众认为环境影响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程度 ;
(4)众认为项目的施工安全及卫生可能影响带来的社会风险程度;
(5)公众认为项目的运营安全可能造成的社会风险程度;
(6)项目的建设对本区域的影响;
(7)公众是否支持本工程建设。
五、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致电等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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