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果树旅游区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用水价格方案试行
黄果树旅游区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用水价格方案试行
黄果树旅游区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用水价格方案(试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发办〔2016〕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7〕8号)、《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080号)、《贵州省农业用水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17〕1754号)、《关于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黔农水改办〔2022〕2号)等文件精神,为有序推进我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合理配置利用水资源,让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和发挥长远效益,促进农业灌溉节约用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我局经过成本测算等相关工作,结合黄果树旅游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
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23号);
5.《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定价成本监审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黔发改成本〔2016〕1354号);
6.《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5〕50号);
7.《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06﹞310号)、水利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试行)》的通知(水财经﹝2007﹞470号);
8.《贵州省农业用水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17〕1754号);
9.《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降低我省单一制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19)487号);
10.《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末级渠系水价测算导则(试行)》、《灌区规划规范GB/T*****-2009》;
11.《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试行)》;
12.《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2013);
13.《黄果树旅游区2021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实施方案》;
14.其它相关的政策依据。
二、年运行成本测算
黄果树旅游区2021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农业灌溉区年运行成本为6.039万元。
三、拟制定农业水价价格
经计算确定黄果树旅游区2021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农业灌溉区运行成本为1.15元/m3。
为促进我区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按照“多用水多付费”原则,合理确定阶梯和加价幅度,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水量分为三档,将定额用水量内作为第一档水量,征收农业供水成本价格(基本水价);超过定额用水量30%以内为第二档水量,对其超用水量在征收农业供水成本价格的基础上加价50%征收水费;超过定额水量30%以上的为第三档水量,对其超用的水量在征收农业供水成本价格的基础上加价100%征收水费。各档加价标准按照1﹕1.5﹕2试行。
黄果树旅游区农业灌溉水价表
序号 | 项目 | 类别 | 档次 | 用水量 | 收费标准 | 无计量设施或漫灌收费标准 | |
1 | 水稻 | 水田 | 自流灌溉 | 第一档 | 亩用水量≦413m3 | 0.16元/m3 | 66元/亩·年 |
第二档 | 413m3﹤亩用水量≦537m3 | 0.24元/m3 | |||||
第三档 | 用水量>537m3以上 | 0.32元/m3 | |||||
2 | 蔬菜 | 旱地 | 自流灌溉 | 第一档 | 亩用水量≦148m3 | 0.16元/m3 | 23元/亩·年 |
第二档 | 148m3﹤亩用水量≦192m3 | 0.24元/m3 | |||||
第三档 | 用水量>192m3以上 | 0.32元/m3 | |||||
3 | 蔬菜 | 旱地 | 提灌管灌 | 第一档 | 亩用水量≦115m3 | 1.15元/m3 | 132元/亩·年 |
第二档 | 115m3﹤亩用水量≦150m3 | 1.72元/m3 | |||||
第三档 | 用水量>150m3以上 | 2.3元/m3 | |||||
4 | 玉米 | 旱地 | 提灌管灌、喷灌 | 第一档 | 亩用水量≦51m3 | 2.3元/m3 | 117元/亩·年 |
第二档 | 51m3﹤亩用水量≦66m3 | 3.45元/m3 | |||||
第三档 | 用水量>66m3以上 | 4.6元/m3 | |||||
5 | 生姜 | 旱地 | 提灌管灌 | 第一档 | 亩用水量≦33m3 | 2.3元/m3 | 76元/亩·年 |
第二档 | 33m3﹤亩用水量≦43m3 | 3.45元/m3 | |||||
第三档 | 用水量>43m3以上 | 4.6元/m3 |
四、相关要求
(一)试点乡镇水务站(公司)做好管理维护和服务工作,以确保农业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
(二)加大宣传动员,争取用户支持,确保制定的农业水价可接受、可实施、可推广;
(三)收费站(点)在醒目位置处公示农业综合水价和举报电话*****等内容,接受价格部门和用户的监督。
五、执行时间
本方案适用于2021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农业水价改革区域。2024年黄果树旅游区改革农业水价自2024年6月28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突出问题,请及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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