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机动力量核心攻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森林灭火侦观器材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机动力量核心攻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森林灭火侦观器材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机动力量核心攻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森林灭火侦观器材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消防设备 | ||
采购单位 | 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28日 16:4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0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25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一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9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咸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 | ||
采购单位 | 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自由大路507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邵先生04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咸枫 联系方式:0431-********、******** |
项目概况
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机动力量核心攻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森林灭火侦观器材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X2024-070
项目名称: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机动力量核心攻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森林灭火侦观器材项目
预算金额:19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红外望远镜3 部、热成像夜视仪11部、电子地图指挥仪11 台、普通望远镜114部、指北针50个、便携式气象监测仪50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不包含验收时间)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如遇不可抗拒力因素供货时间由采购人和投标人另行协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和供货能力。(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于2024年出具),并具有2024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1日 至 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方式:1.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2.方式及地点:将以下材料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syzb5171@163.com中(邮件主题备注:项目名称+公司简称): 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③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④被授权人的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发出后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0431-********)检查资料的完整性,检查通过后方可递交招标文件款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未按上述流程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电子邮件发出后请关注发邮件的邮箱。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邮寄费用须由投标人自行支付。3.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5日16时00分。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机动力量核心攻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森林灭火侦观器材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以网络形式(详见“三、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ZX2024-070
2.项目名称: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机动力量核心攻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森林灭火侦观器材项目
3.预算金额:198.7660万元
4.采购需求:红外望远镜3 部、热成像夜视仪11部、电子地图指挥仪11 台、普通望远镜114部、指北针50个、便携式气象监测仪50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多个交付地点,分别送至总队、各支队或基层大(中)队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不包含验收时间)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如遇不可抗拒力因素供货时间由采购人和投标人另行协商。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8.本项目为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和供货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于2024年出具),并具有2024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方式及地点:将以下材料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syzb5171@163.com中(邮件主题备注:项目名称+公司简称):
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④被授权人的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发出后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0431-********)检查资料的完整性,检查通过后方可递交招标文件款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未按上述流程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电子邮件发出后请关注发邮件的邮箱。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邮寄费用须由投标人自行支付。
3.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5日16时00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7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一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保证金条款具体要求。
2.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5070号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
联系人:咸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咸枫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5070号
联系方式:邵先生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咸枫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咸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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