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石湾货场H4线合作经营
海石湾货场H4线合作经营
一、招商人
青海青藏铁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
二、招商项目、招商底价、竞价步长等
1.招商项目:海石湾货场H4线合作经营项目。
海石湾铁路货场是衔接兰州局铁路集团公司与青藏铁路集团公司的要道,货场内有货物线4条。根据集团公司物流体制改革要求,海石湾货场H4线仍由物流公司向窑街矿务局租赁后经营。
2.包件划分、招商底价、竞价步长及中商资格有效期:本次招商共拟设包件1个,包件的具体划分、招商底价、竞价步长见下表。
包件号 | 资产名称 | 招商底价(万元/年) | 招商底价单价(元/吨) | 竞价步长(元/吨) | 中商资格有效期(年) |
1 | 海石湾货场H4合作经营 | 16 | 3.2 | 0.1 | 3 |
竞商报价=招商底价的单价+增加的竞价步长
三、招商期限
由招商人与中商人签订合作经营合同,期限3年。作为双方履约依据,按实际到发量结算合作经营费用,中商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5万/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事项为准)。中商人在履约中途放弃合作经营权利时,需提前三个月书面申请,在货场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的情况下,招商人同意后中商人可以解除合作,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招商模式
本次招商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按照三轮竞价法进行现场公开竞价,报价最高的竞商人为拟定中商人。
五、合作方式
招商人向中商人提供海石湾货场H4线线路,中商人按照以下原则向中商人缴纳合作经营费:
每年到发量在0至5万吨(含五万吨)时:一次性收取招商底价费用16万元。
5万吨(不含五万吨)以上部分按招商报价×实际到发吨数结算。
水、电、暖、物业卫生等相关费用由中商人自行向中国铁路青藏集团公司相关单位缴纳。中商人自主经营所中商的线路,并对经营过程和结果负全部责任。
六、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中商人须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与招商人完成合同签订,付款方式为合同生效后每月按照实际到发量结算,具体缴费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非因招商人原因,未按招商文件要求签订相关合同,将被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限制名单,5年内不得参加招商人组织的招商、招标活动。
七、竞商人的资格要求
竞商人必须完全满足以下要求,才可参与竞商。如竞商人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竞商人的竞标将作废标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1)竞商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经营户、合伙制企业不得参与竞商)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资质真实、信誉良好,无违法及失信记录。
(3)竞商人拟参与竞商的经营项目须在营业执照许可范围之内。
(4)竞商人与招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5)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6)本次招商不接受竞商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竞商。
(7)在与招商人以及其他铁路项目合作过程中近三年有竞商违规行为的;竞商人近三年内与招商人以及其他铁路项目合作过程存在诉讼记录且为过错方的(截止至本次招商日三年内)不得参与本次竞商活动。
(8)竞商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9)竞商人的注册资金应在500万元及以上。
八、特别约定
1.本次招商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2.如竞商人需要进行包件现场查勘的,请与招商项目联系人联系。包件以实物现状为准,招商人不承担包件瑕疵保证。未进行现场查勘的竞商人视为对包件实物现状的认可。
3.竞商人查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竞商人自行负责在查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4.竞商人中商后必须独立经营,不得联营,不得将场地转包、分包。
5.竞商人中商后须依法开展经营并遵守和执行政府、铁路部门和招商人有关规定和要求。
6.竞商人中商后正式经营前须完成所需的各类资质、证照的办理(不可超出业态范围),经招商人确认后方可开展经营。
7.竞商人在竞商前应充分了解招商项目情况。竞商人一旦报名参加本次招商、递交竞商文件,即视为对招商项目底价的认可,对场地位置、周边环境、现状和设施设备已充分了解,对水、电、暖等相关费用无异议,对招商文件及附件内容认可。
8.招商人提供场地,向中商人收取合作经营费。水、电、暖、物业卫生等相关费用由中商人自行向中国铁路青藏集团公司相关单位缴纳。中商人自主经营所中商的场地,并对经营过程和结果负全部责任。
9.鉴于铁路区域的特殊性,竞商人中商后须无条件执行政府及铁路部门的安保要求及规定,并接受招商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主动积极配合铁路部门的相关工作。
10.竞商人中商后如需变更租赁区域内消防、电力、信息等设施改造及装修等方面,须书面告知招商人,经招商人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装饰材料须符合消防有关规定和环保要求。在此期间,中商人须自行解决、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11.中商人在经营场地投入建设的不可移动设施所有权归属于招商人,合作期内的使用权归中商人所有。合作期满后,中商人应将建成的不可移动设施设备无偿移交给招商人,并确保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若资产不具备使用价值,中商人需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
12.招商底价中不包含水电暖物业等费用。
九、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领取
(1)竞商人报名
①竞商人须于2024年7月9日17时30分前在*****国铁招商平台完成报名。未注册的竞商人应在报名前先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报名所填报的身份信息或法人信息、邮箱帐号、手机号等须真实有效。(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8-3。)因竞商人报名信息填报错误所造成的招商信息不能及时接收等后果由竞商人自行承担。
②打开国铁招商(https://zs.*****.cn)→注册→登录→成功登录系统后,在首页找到公告信息并点击“参与报名”进行报名,竞商人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报名资料作为附件后待招商人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③网上报名上传的资料(扫描件)必须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
(2)招商文件发放时间
2024年7月1日起至7月11日止(工作日8:30至11:30,15:00至17:30)
(3)招商文件发放形式
招商文件在竞商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缴纳竞商保证金后且转到招商人账户后,招商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竞商人报名资料留存的电子邮箱内。
十、竞商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1)竞商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需向招商人缴纳竞商保证金,竞商保证金为本次招商项目总底价的20%。竞商人缴纳竞商保证金后且转到招商人账户后,招商人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竞商人发放招商文件。
(2)竞商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缴纳,并从竞商人的基本账户转出。竞商保证金须在2024年7月11日17:30前转到招商人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未按规定缴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失去竞商资格,不能参加线上竞价。
(4)竞商保证金退还
①竞商人在线上竞价24小时前书面告知招商人放弃竞商且已提交竞商保证金的,招商人应当自收到竞商人书面告知后1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竞商保证金。
②招商人应当在招商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商的竞商人不计利息原额退还竞商保证金。
③竞商人在提交竞商文件后无故退出竞商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④竞商人串通竞商报价,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商资格。
⑤竞商人以他人名义、或者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诈方式竞商、骗取中商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商资格。
⑥《中商通知书》发出后,竞商人无故拒签或未按时签订合同,且未得到招商人认可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商资格。
⑦招商结束后,中商人缴纳的竞商保证金自动转为当年业务租赁费用,不再另行退还。
十一、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1.联系方式
招商办公室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971-*******
招商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71-*******
2.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青海青藏铁路物流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6*****226******A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西宁铁路支行
标签: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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