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医疗用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某医院医疗用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医院医疗用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二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28日 18:0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19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详见招标文件) | ||
预算金额 | ¥16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助理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朱助理 0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朱助理 021-******** |
项目概况
某医院医疗用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H1903-G1003
项目名称:某医院医疗用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二次)
预算金额:16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六、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六、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8日 至 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
方式:“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名称:某医院医疗用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H1903-G1003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某医院医疗用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详见专用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上海市 | 自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审计(或审核)完成 | 1、2号病房楼整修改造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
说明: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报价包含所有费用(含税),后续不再额外增加其他任何费用。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164.8572万元 ;
3.本项目确定 1家供应商中标。
4.为本工程提供设计、造价咨询、投资监理、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参与本工程施工监理投标的,不得兼中本项目。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办公场地要求:直线距离采购单位驻地(中原路81号)100公里范围内具备固定办公场所。(需要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距离以高德百度等地图软件测距截图佐证。)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5日,(北京时间8: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送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申领地点:邮箱在线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及网站的查询截图,提供的查询截图须显示完整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7.报价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审计报告;
8.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9.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报名邮箱:dongfanggandancg2@163.com(请勿多次重复发送):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邮件发送后请致电或短信联系采购单位负责人(电话:176*****501)确认。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7月19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上海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7月19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上海市(详见招标文件)。
八、评审时间、地点
(一)评审时间:2024年7月19日13时30分。
(二)评审地点:上海市(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助理、许助理
办公电话:021-********
移动电话:176*****501(如电话无应答请短信留言)
地 址:上海市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孙助理
办公电话:02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上海市
联系方式:朱助理 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
联系方式:朱助理 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助理
电 话: 021-********
标签: 医疗用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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