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教育局沛县鹿楼中心幼儿园装修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沛县教育局沛县鹿楼中心幼儿园装修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沛县鹿楼中心幼儿园装修提升工程 | ||
品目 | 教育用房施工 | ||
采购单位 | 沛县教育局(机关) | ||
行政区域 | 沛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28日 19:3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02日至2024年07月1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7月12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第二开标室(沛县) | ||
预算金额 | ¥9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鹿永胜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109 | ||
采购单位 | 沛县教育局(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沛县沛公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74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晟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徐州市贾汪区工业园区四海人家商业楼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鹿永胜 |
项目概况 沛县鹿楼中心幼儿园装修提升工程 JSZC-******-SJZX-C2024-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12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SJZX-C2024-0001
项目名称:沛县鹿楼中心幼儿园装修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9元
采购需求:
沛县鹿楼镇中心幼儿园装修提升工程,包括室内装修约4100平方米。配套强弱电线路、给排水、内墙粉刷、吊顶、地板、护墙板、室外附属等工程。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4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时间:
2024年07月02日至2024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12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开启时间:2024-07-12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沛县第二开标室(沛县)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2日10:00)前。
2、2024年07月08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07月08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晟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3*****109
地址:徐州市贾汪区工业园区四海人家商业楼三楼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b4536bad-18b1-4cad-9ffb-a*********aa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鹿永胜
电话:153*****109
标签: 幼儿园装修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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