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2024至2027年度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2024至2027年度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2024至2027年度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2024至2027年度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4-092
3.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4.招标范围:2024至2027年度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可研阶段投资估算审核;初设(含扩初)阶段设计概算审核,配合委托人进行设计方案比对测算;施工图预算阶段目标成本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重计量及合同价的确定;配合分包工程及甲供材计量计价、材料设备价格询价、工程进度款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工程竣工结算编制与审核、配合项目审计等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业务,具体项目的服务内容以单项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为准。
5.服务期限:自2024年8月15日起三年或自签订框架协议且生效之日起三年(起始日以靠后的时间为准)。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和行业标准。
7.拟入围单位数量:5家。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团队要求:
2.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投标企业注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副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从事造价工作年限8年及以上(以首次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时间为准)。
2.2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不少于5人,至少包含土建专业、安装专业、市政专业负责人各一人,且项目组成员须具有在投标企业注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以首次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时间为准)。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home”显示的相关注册查询截图(截图须显示人员姓名、执业注册信息,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4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建筑面积10万㎡(含)以上(或工程造价3亿元(含)以上)房建类造价咨询业绩的:
以上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材料:
(1)加盖甲乙双方公章的业绩合同。
(2)发票或中标公示公告截图,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
发票(合计金额不低于合同价的10%,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发票查验截图。
或中标公告网址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合同或者中标公示公告中至少有一项需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若业绩合同及公示公告不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另需提供业绩委托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得重复。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提供书面承诺);
4.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年 7 月 24 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4.3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
5.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4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包含基础信息、股东信息网站查询页)。
5.3鉴于本项目招标范围所包含部分服务内容可能存在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的需求,本次不再接受已经入围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入围单位投标;
5.4投标人与招标人以及招标人的上级公司(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履约评价不合格、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或者被暂停投标资格(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处理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日09时00分至2024年7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雍州路与巡航路交叉口西南角领航中心5楼503室
联系人:傅先生
电话:0371-********、150*****899
邮箱:hgfzzbdl@163.com
标签: 造价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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