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中学直饮水招标公告
第三十中学直饮水招标公告
根据伍教采计备【2016】011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的要求,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宜昌市第三十中学的委托,拟就宜昌市第三十中学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中元招字【2016】45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第三十中学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35万
四、采购内容:采购并安装4龙头即热式饮水台、500G商用净水机、立式管线机、即热式壁挂管线机一批。(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是经销商的,其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从事直饮水设备销售以及安装的相关内容;供应商是生产商的,其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从事直饮水设备生产、销售以及安装的相关内容;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供应商必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的经销商;(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5、供应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
六、询价文件领取时间和领取方法:
1、发放时间:2016年7月 21 日起至2016年7月 25 日止;(工作时间)
2、发放地点: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大厦13楼);
3、文件售价:每本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领取方法:供应商需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7 月 26 日 15时 3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请将纸质报价文件密封后交伍家岗区教育局五楼(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路271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报价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询价时间和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伍家岗区教育网、伍家岗区政府门户网。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昌市第三十中学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教育局3楼304室
联 系 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渊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大厦13楼)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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