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街旁绿地绿化升级工程、南沙区高架桥底绿化升级工程、南沙区进港大道沿线绿化改造工程建设管理(代建

南沙区街旁绿地绿化升级工程、南沙区高架桥底绿化升级工程、南沙区进港大道沿线绿化改造工程建设管理(代建




南沙区街旁绿地绿化升级工程、南沙区高架桥底绿化升级工程、南沙区进港大道沿线绿化改造工程

建设管理(代建)服务

招标公告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67


南沙区街旁绿地绿化升级工程、南沙区高架桥底绿化升级工程、南沙区进港大道沿线绿化改造工程建设管理(代建)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5]170号、穗南发改项目[2015]224号、穗南发改项目[2015]229号批准,且项目资金已到位,南沙区街旁绿地绿化升级工程、南沙区高架桥底绿化升级工程、南沙区进港大道沿线绿化改造工程实行代建制,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根据有关法规和《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发改投资〔2005〕30号),现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建设管理(代建)服务单位,邀请有投标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报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

联系人:伊工 联系电话:***-********

二、招标代理: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项目名称:南沙区街旁绿地绿化升级工程、南沙区高架桥底绿化升级工程、南沙区进港大道沿线绿化改造工程建设管理(代建)服务

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2、工程概况及规模:(1)南沙区街旁绿地绿化升级工程对市南大道段、环市大道段、龙穴大道段、万环西段、南沙街段等街旁绿地进行绿化升级,升级面积约65550平方米。(2)南沙区高架桥底绿化升级工程对南沙区16个高架桥底以及周边绿化进行梳理杂树,补植种植,交通路口等重点段进行美化提升。绿化升级面积约60600平方米。(3)南沙区进港大道沿线绿化改造工程对进港大道沿线约5.6公里的片状绿地和路侧绿地节点进行升级改造。升级改造面积约14780平方米。

3、项目估算投资:约4099.36万元(其中南沙区街旁绿地绿化升级工程总投资约1773.80万元;南沙区高架桥底绿化升级工程总投资约1825.83万元;南沙区进港大道沿线绿化改造工程总投资约499.73万元)。

4、本项目建设管理(代建)服务费限价为:约81.99万元(其中南沙区街旁绿地绿化升级工程约35.48万元;南沙区高架桥底绿化升级工程约36.52万元;南沙区进港大道沿线绿化改造工程约9.99万元)

(注:项目代建服务费的计费基数暂定为项目总投资,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核定的工程概算为计费基数(征地拆迁费除外)。)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工期要求:建设管理(代建)期限从建设管理(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结束止。

四、项目建设管理(代建)工作内容: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建设管理(代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为业主提供前期报建、设计管理、监理管理、管线迁移等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招标管理、施工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结算初审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合同、信息等管理工作。

五、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672200分至2016726 23 59 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六、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

2016727日至 2016年8月2日

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二楼报名窗口。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七、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南沙区环岛路290号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2楼)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担保、投标报名费、招标文件费用:

(1)投标担保: 1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由交易中心收取。

(3)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据收款收据。

八、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按附件一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

2、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的单位,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已完成的项目单项总投资2000万元或以上人民币的建设管理(代建)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项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为准),总投资额以合同为准。

5、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劳动合同或聘书)]。

6、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劳动合同或聘书)]。

7、投标人按附件二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诚信档案应在有效期内。

注:(1)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第4条所述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方式确认: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2)资格审查内容取自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三楼

十三、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6年7月21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公函

致:招标人

按照《 招标公告》对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格审查的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标段工程名称)的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单位名称)以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标段工程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

二、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注:诚信档案应在有效期内。

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被招标人行政处罚时间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招标文件编写。

六、本公司承诺,一旦我公司中标,若经招标人查实三年内有行贿记录,将自愿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法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化 绿化 绿化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