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智能化轨道小车物流系统维保招标公告

医院智能化轨道小车物流系统维保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天津医院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天津医院智能化轨道小车物流系统维保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天津医院智能化轨道小车物流系统维保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16-D-0346

二、项目内容

天津市天津医院智能化轨道小车物流系统维保服务3年

三、项目预算

*******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智能化轨道物流系统的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若无签约代理协议,则须提供智能化轨道物流系统的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给投标人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如无上述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溯源到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的授权证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一)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21日9:00至2016年7月29日17:00。

(二)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上招投标”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tjgpc.gov.cn:7001/ZTBS/loginSupplier2.jsp),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

(三)报名后如放弃投标,请于网上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取消报名,未及时取消报名的供应商将被暂停新项目报名权限。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16年7月21日9:00至2016年8月11日8:30,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上招投标”进行应答并提交(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具体领取办法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网址:http://www.tjca.org.cn)。

八、投标截至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8月11日9:00至9:30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并签到(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

(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6号窗口。

(三)开标解密时间:2016年8月11日9:30至9:45,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

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应答提交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

(四)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16年8月11日9:45至12:00。

(五)开标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王春林

(二)联系电话:***-********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 天津市天津医院

(二)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406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 徐颖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网址、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300161

网址:www.tjgpc.gov.cn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电子投标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www.tjgpc.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

服务热线:

1.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信息资源部 电话:***-********

2.网上报名、取消报名、网上应答技术支持电话:信息资源部 电话:***-********

3.采购文件咨询:招标部 电话:***-********

4.评标业务咨询:评标部 电话:***-********

5.质疑受理:采购执行与评估部 电话:***-********

十二、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16年7月21日起至 2016年7月28日止。

2016年7月21日


标签: 医院 轨道 物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