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街道彭城村文化大礼堂广场工程交易公告
太湖街道彭城村文化大礼堂广场工程交易公告
太湖街道彭城村文化大礼堂广场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太湖街道彭城村文化大礼堂广场工程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兴县太湖街道彭城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太湖街道彭城村
1.2招标范围:太湖街道彭城村文化大礼堂广场工程,主要为雨污水管道埋设、检查井砌筑,广场铺装,道路浇筑,停车位、树池砌筑、侧石埋设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工程投资估算43万元。
1.3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
2.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2.5 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6年7月22日至2016年7月2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②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到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县金莲花园云天雅苑9-1-501室)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至长兴县太湖街道招投标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保证金,招标人一律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太湖街道彭城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139*****62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
长兴县太湖街道彭城村村民委员会
长兴太湖街道招投标中心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2日
标签: 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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