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石狮市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受石狮市公安局委托,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BLZX[GK]*******-1、石狮市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二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石狮市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BLZX[GK]*******-1
项目名称:石狮市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77,000.00元
采购包1(石狮市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2,277,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277,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C********-基础电信服务 | 石狮市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 | 759(套) | 否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我单位要求。 | 2,277,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交货,并提供36个月通信服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中标人将采购项目预留份额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1、投标人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里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80%以上。分包对象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2、如果投标人本身为中小企业,视同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1)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须提供投标人或其总公司的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投标人公章。。
进口产品:适用于(无)。
节能产品:适用于(无)。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无)。
时间: 2024-06-30 至 2024-07-0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2024-07-22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石狮市濠江路1398号)开标室(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名称:石狮市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八七路528号公安局大楼
联系方式:178*****579
名称: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道坪山路255号泉州职业技术大学思恩楼六楼A区
联系方式:0595-********
项目联系人:雷冠仪、黄婷婷、董成龙
电话:0595-********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9日
标签: 移动警务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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