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村安置小区(二期)供配电系统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沙湾村安置小区(二期)供配电系统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沙湾村安置小区(二期)供配电系统工程招标,已由柯发改【2014】1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衢州市柯城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沙湾村安置小区(二期)供配电系统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500KVA欧式终端型箱式变电站1台,配电箱1台,敷设电缆约470米、电力排管约39米。投资额约58万元,施工工期: 30 日历天。招标范围:沙湾村安置小区(二期)供配电系统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同时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颁发的五级或以上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内许可企业设立分公司的,或者省外许可企业及其在浙江省设立分公司的,应当按浙电监发〔2013〕8号文的要求取得浙江电监办出具《浙江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备案证明》。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电子评标
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获取方法,投标人在衢州市公共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cggzy.com/)下载,费用 200元/份,在开标现场缴纳。
本工程不实行电子评标。
4. 报名与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7月29日(开标当天)14:30~15:00时(以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在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柯城区住建局四楼;地址:浮石路188号)电子显示屏公告的本工程开标厅办理递交投标文件的手续。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作为投标人)。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1 万元整;于2016年7月26日16:00前足额交纳【于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交纳的票据凭证(进帐回单等,可以为复印件)递交区监管办,以便核查保证金到账情况】,保证金以专用账户实际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交纳地点:柯城区住建局四楼区监管办(咨询电话:****-*******);交纳方法:投标人可采用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也可采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限衢州市内)方式到单位开户行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该投标企业自用账户中汇出。交开户行:浙商银行衢州支行;帐号:3410 0200 1012 0100 0432 27;开户单位: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衢州市柯城区基础设施投资责任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衢州港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戴宏旭 电话:*******
2016年7月21日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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