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市闵行区区域医疗救援一体化信息(三期)建设公开招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上海市闵行区区域医疗救援一体化信息(三期)建设公开招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闵行区区域医疗救援一体化信息(三期)建设公开招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2)投标人须具有软件企业资质认定证书;(3)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5)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6)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闵行区区域医疗救援一体化信息(三期)建设公开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6-*******,12-16-*******,12-1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期项目在现有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对闵行区的急救信息系统进行完善同时,构建院前、院内和社区急救网络三位一体的立体化的急救平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调度系统升级、院前急救辅助决策系统、数字化救护车、医院急救物联网、医院工作站、急救志愿者系统、管理平台、与区应急平台对接。建设须保证本项目的软件和硬件与一期、二期信息化建设保持连续性和兼容性,实现无缝对接。本项目实施时,不得影响现有120指挥调度系统、地理信息子系统、GPS车载信息子系统、急救分站子系统、急救综合信息管理子系统、LED显示及分站监控子系统、集中显示系统、移动急救工作平台、医院工作站、护士工作站等的正常使用。项目预算及招标上限价财政预算:304.456万元项目内容预算资金(元)集成费103560硬件购置费*******软件开发费*******总财政预算*******招标上限价:301.634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上限价,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

5、交付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医疗急救中心

6、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2年

7、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功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7-2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8-1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 (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原件扫描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扫描件;5、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原件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8-11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8-11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莘松路282号

2、开标地点:上海市莘松路282号。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医疗急救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闵行区水清路1099号(西门)地址: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邮编:201199邮编:201199
联系人:蒋超联系人:洪晓明
电话:********电话:*********6165
传真:********转218传真:********

标签: 闵行区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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