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训练馆工程招标公告
室内训练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室内训练馆工程已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字【2015】20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消防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金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室内训练馆工程;
2.2 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院内;
2.3 规 模:拟建设规模约962平方米,总投资约76万元;
2.4 工期要求:9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室内训练馆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有类似施工经验;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4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土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且不能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任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且能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及相关官方网上查询真伪),安全员必须取得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3.5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由本单位缴纳2016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且需提供相应的查询网站以及查询账号、密码,【湖南省内限http://www.hn12333.com/以及http://www.cs12333.com/网站查询为准,外省的还需提供以(gov.cn)域名结尾的具有查询网站链接的网站。】
3.6 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提供有效的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当投标单位数量超过9家时,先抽取9家入围,评标委员会对9家入围投标单位进行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入围单位再进行第二次抽取,产生三家中标候选人;当投标单位数量没有超过9家(含9家)时,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合格单位直接抽取产生三家中标候选人。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yzztb.org)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yzztb.org)上发布;
6.4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金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Email:********18@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yzztb.org)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8 月11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鲤鱼井路交警大队综合楼七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电话: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消防大队
联 系 人:钱先生联系电话: 137*****82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金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香河城B栋605
联 系 人:小何联系电话:138*****110、****-*******(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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