絮凝剂药剂招标公告
絮凝剂药剂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絮凝剂药剂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项目名称: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絮凝剂药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GC-Y-2016-QY058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一彬项目联系电话:****-********/********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人: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上浦路212号联系方式:张剑云/****-********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徐一彬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预算金额:360.6万元(人民币)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6年07月22日08:00至2016年07月28日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1)购买时间:2016年07月22日08:00至2016年07月28日18:00(北京时间)。未在规定时间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申请人将失去申请资格。(2)资格预审文件可至现场报名领取,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3)申请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登记,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本项目关于各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按资格预审文件所要求提供的能够证实的资料进行审查。 1、投标申请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其中生产厂商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办事处授权的属于无效投标;经销商应出具代理授权证明材料(经销商应出具投标货物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专项授权证书原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2.1.需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表(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或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纳税证明材料以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3.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根据闽检发〔2014〕7号规定,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材料正本中应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1)申请人目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申请人近三年内(即扣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当月和上月往前顺推36个月期间)没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①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供应商原因放弃中标或不能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②因申请人不履行投标承诺或其它违约原因引起仲裁和诉讼记录的。5、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有阳离子絮凝剂5000吨/年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6、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近五年来投标货物在10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厂(或300吨/日垃圾渗滤液厂)供过货且年供货量达10吨(含)以上业绩证明材料5个,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复印件、用户意见等资料(投标申请人需提供完整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7、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有关技术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原件备查)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注:(1)投标申请人不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条件中任意一项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按资格预审不合格处理,不进行实验室试样,其样品退回。(2)投标申请人应对以上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且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四、审查标准、方法:1、对申请人资格的预审,将依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其所附的全部资料。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五、资格审查日期:2016年08月05日14:40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5日14:4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资格审查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评标室 六、招标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用途 采购数量(吨/年) 简要规格描述
1 1 絮凝剂 红庙岭垃圾渗滤液污泥脱水 (离心机) 约25 本次采购的是阳离子聚丙稀酰胺,适用于MBR生化处理的一级硝化池活性污泥脱水 详见产品技术及投标要求
2 1 絮凝剂 污水处理厂 污泥脱水 (带式机) 约15 本次采购的是阳离子聚丙稀酰胺,适用于二级生化处理的活性污泥脱水 详见产品技术及投标要求
七、其他补充事宜:1、质疑期限申请人对本次资格预审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原件的形式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报价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帐 号: 3500 1610 0070 5253 0977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5、最高限价:本项目合同包一采购人暂估三年采购240万元;合同包二采购人暂估三年采购120.6万元。6、本项目根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2016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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