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农村供水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大厂回族自治县农村供水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大厂回族自治县农村供水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厂回族自治县农村供水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大审审批[2024]00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政府债券、争取上级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包含大厂镇、陈府镇、夏垫镇、祁各庄镇、邵府镇共计71个村庄)。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对大厂镇、陈府镇、夏垫镇、祁各庄镇、邵府镇5个镇71个村供水提升改造,供水管网改造长度约813公里,其中22个村庄供水管网设施全部改造,39个村庄更换水表井及井内智能远传水表,10个村庄更换水表井。 服务期限: 勘察部分工程测量:自接收到招标人通知后10天内完成全部村庄的控制测量、地形图测量、地下综合管线测量等工作,并提供成果资料。 勘察部分岩土工程勘察:自接收到招标人通知后15天内完成全部村庄的外业勘察、土工试验、报告编写等工作,并提供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设计部分:自取得勘察测绘成果文件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批复后10天内完成。 最高限价:*******.00元 勘察部分:*******.00元 设计部分:*******.00元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01 08:30至2024-07-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26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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