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农场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第十一农场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区第十一农场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项目文【2016】第145号批准建设,以唐曹审批投资项目招【2016】第107号核准招标方案,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十一农场,建设资金来自农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十一农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 曹妃甸区第十一农场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 曹妃甸区第十一农场西北灶、三合村(六队);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包括第十一农场西北灶、三合村(六队)街道硬化、埋设排水管、村庄绿化、亮化及新建文化广场;
2.4合同估算价:约256.01万元;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 项目总工期要求50日历天,计划于2016年08月25日开工,2016年10月13日竣工;
2.7质量标准: 合格;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单独投标,也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时须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为牵头人。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3.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构办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7月22日至2016年07月28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层西侧报名大厅持单位开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且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可扫描二维码的复印件);2)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可扫描二维码的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5)投标人出具的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说明(盖公章,内容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名单、具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公司单位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名单)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8月18日09时00分,地点为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层西侧第一交易厅(3018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十一农场
地 址: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十一农场场部
邮 编:063299
联 系 人:李伟
联系电话:188*****997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曹妃甸区文化路129号
邮 编:063299
联 系 人:吴建岭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tslxzb@163.com
2016年07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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