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旅游大厦B401和B501单元招租信息

厦门旅游大厦B401和B501单元招租信息

内容:

一、产权人:厦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租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西一路2号厦门旅游大厦


、租赁合同期限:1-9年

、免租期:首次租赁400平方米以上:签约1-3年,最长免租期2个月;签约3-7年,最长免租期4个月;签约7年以上,最长免租期6个月,前3个月在第一年直接减免,后3个月在第四年减免。

递增率:租期5年及以下,第三年起每年租金递增5%;租期5年以上,第三年起每两年租金递增5%。

、付款方式:押三付一。

、承租条件

1.承租方必须符合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承租方应在租赁前到现场查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并承担房屋租赁后因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后果。承租方均视同已实地查看,确认并认可租赁房屋的使用现状及上述各项租赁要求,招租方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3.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标的物转租、分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置换,不得将标的物用于抵押或担保。

4.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相关资料具有审核权,不符合规定之意向承租方,招租方有权单方面取消竞租资格。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履行本招租公告及《房屋租赁合同书》约定之义务,招租方有权单方面取消租赁资格且无需支付任何违约金。

5.意向承租方须为守法经营的独立个人或者法人企业。意向承租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意向承租方不得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具有不良记录的意向承租方报名后,招租方有权取消报名资格,不良记录含被列入厦门市国有企业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有恶意违约、拖欠租金或存在违约诉讼及其他不良情形等。

6.承租方须自行将其装修、商品和在租赁场所内其他财产就可能遭受的火灾、爆炸、雷电或其他危险和第三者责任足额投保财产综合险、公众责任险等保险,且保险期限届满前,承租方应及时续保。

、招租方式:本次招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有效期:本招租项目有效期为本公示发布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十、联系电话:0592-*******,联系人:王女士

厦门市厦旅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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